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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272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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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规资函〔2023〕34号A  


王舸委员:

您提出的《加快推进我区小城镇老旧高层住宅楼加装电梯工作的建议》(第272号)收悉。经与区财政局、住房城乡建委、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老旧住宅数量较大,建设时多以楼梯房为主,修建年代久远,群众出行不便,随着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提高,安装电梯的愿望迫切。我区根据《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办发〔2017〕76号)和《关于印发涪陵区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19〕154号)文件规定开展此项工作,到目前经各部门联合审核符合要求加装老旧住宅电梯323部。其中2023年一季度收到申请19部,召集相关部门现场踏勘4次,已办理工程规划许可12部。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在审批过程中也遇到一些困难,如:高低层业主和相邻楼栋之间就采光、通风、噪声等矛盾最为突出,部分困难群众对增设电梯政策及办理流程不清楚、资金筹措困难等。为更好高效、便捷解决人民群众出行不便。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取了多种措施,一是严格按照《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办发〔2017〕76号)和《关于印发涪陵区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19〕154号)文件规定办理。二是乡镇(街道)坚决落实属事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增设电梯事项的资料核实、组织、协调工作、政策法规宣传、开工后履行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三是落实了责任,明确了各部门、乡镇(街道)工作职能职责,相互之间加强协作配合,并根据职能分工,按照简化、便民、高效的原则,优化办理程序,切实做好老旧住宅小区电梯安装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针对特殊项目采用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部门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商议。四是有针对性的到做得好的其他区县交流学习,以开阔视野,拓宽思路,学习实用性强的经验和做法。五是积极响应行政制度改革,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审批时间。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建议区政府把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项目》统筹实施,并对审批程序优化,结合我区财政承受能力、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积极争取老旧住宅增设电梯补贴,将这一民生实事办好办实。

   (二)加强部门、街道、居委等协调沟通,加强督促各业务部门按职能职责,密切配合做好核实、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施工安全等方面的监督、指导工作。

   (三)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利用网络公开、发放宣传资料、进小区现场办公等多种形式宣传,以提高人民群众对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办事流程了解。

   (四)建议区级相关部门积极向市级主管部门汇报反映,争取早日对《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

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筑规划科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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