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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规资函[2026]30号A 关于区六届人大八次会议第214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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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嘉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已建好并交付使用安置房的房屋产权证办理力度的建议》(第214号)收悉。经与区住房城乡建委共同研究,您的建议已采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全区保障性住房工作开展情况

因历史遗留等原因,全区保障性住房普遍存在建成交付后无法完善产权登记的问题。为统一化解该问题,2022年12月区政府组织相关单位专题研究保障性住房产权办理工作会,会议确定由区住建委作为牵头单位,统筹协调关相关职能单位对全区27个保障性住房开展完善审批手续及房屋产权登记等工作。在各相关单位的通力合作下,2023年底完成了龙头港安置房、插旗一组安置房、民居家园安置房等26个保障性住房的产权登记,办证总面积137.72万平方米,涉及17680套住房。但全区仍有部分保障性住房因土地权属、消防整改等原因尚未完成产权登记。

二、关于建议中涉及项目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建议中涉及高速公路安置房(群沱子一组)及高速路安置房(插旗二组),建设单位均为江东街道办事处(代建业主)。两处安置房均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渝2016涪陵区不动产权第000490304号,用地面积6810.92平方米;渝2024涪陵区不动产权第000045547号,用地面积5327平方米)。其中高速公路安置房(群沱子一组)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500102202100010号)。

目前两个项目均已竣工交付,实际建成总规模约34262.58平方米,涉及332户。但因项目缺少审批手续等原因,无法通过正常程序开展建设工程联合验收。

三、对策及做法

2026年4月,我局就全区涉及高速公路征地拆迁统建安置房产权办理遗留问题向区政府进行了专题报告,报告中建议由区高指办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为支持解决上述两个安置项目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建议业主单位报经区政府同意后,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文件精神,通过“一事一议”程序据实对项目进行认定并完善产权登记。 

此答复函已经我局李念军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联 系 人:湛伟

联系电话:13638225771

邮政编码:408000


附件:办理及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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