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门
街  镇
  • 索引号
  • 115001027907140586/2020-00006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国资委
  • 成文日期
  • 2020-08-26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字 号: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全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行政规章,制定全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督促实施。

2.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

3.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评价标准,通过规划、预决策、审计、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4.指导全区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全区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研究提出加快全区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全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5.通过法定程序对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负责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7.负责所监管企业的清产核资和国有资本金权属的界定、登记、转让、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资本金)的统计分析、产权评估等工作。

8.配合指导、监督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金融类、投资类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产权与改革科、考核分配科、财务监督与收益管理科、组织人事科五个科室,其中产权与改革科加挂区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组织人事科加挂党建办、区国资档案中心牌子。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无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职能,提高监管效能。突出管资本职能,落实保值增值责任。强化国有资产监督,严防国有资产流失。精简监管事项,增强企业活力。全面加强国企党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二是机构调整情况。将原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划入重庆市涪陵区审计局,财务监督与收益管理科不再加挂区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牌子。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已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完成了相应的财务调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1,530.87万元,支出总计1,530.8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11.38万元、下降51.28%,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造项目专项拨款单独列支,未归入我委核算。

2.收入情况

2019年度收入合计1,528.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10.19万元,下降51.30%,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造项目专项拨款单独列支,未归入我委核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8.86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2.00万元。

3.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支出合计1,528.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11.39万元,下降51.31%,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造项目专项拨款单独列支,未归入我委核算。其中:基本支出440.74万元,占28.83%;项目支出1,088.12万元,占71.17%。

4.结转结余情况

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30.8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各减少1,611.38万元,下降51.28%。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造项目专项拨款单独列支,未归入我委核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8.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10.19万元,下降51.30%。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造项目专项拨款单独列支,未归入我委核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9.87万元,增长264.8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国企改革经费,用于关破企业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0万元。

2.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8.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11.39万元,下降51.3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造项目专项拨款单独列支,未归入我委核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7.87万元,增长263.1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国企改革经费,用于关破企业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

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比较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6.52万元,占5.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66万元,增长111.75%,主要原因是部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慰问与健康疗养费未纳入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10.20万元,占0.6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03万元,下降44.05%,主要原因是有部分同志调离本单位,支出减少。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15.45万元,占92.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1.70万元,增长311.7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国企改革经费用于关破企业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6.69万元,占1.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6万元,下降8.04%,主要原因是有部分同志调离本单位,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0.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9.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56万元,下降2.74%,主要原因是有部分同志调离,单位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01.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06万元,增长68.27%,主要原因是人员办公经费标准提高。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增长0.00%。

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0万元,下降6.0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6万元,下降9.38%,主要原因一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二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0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国资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8.33%,主要原因注重公务用车保养,维修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4万元,下降7.87%,主要原因是注重公务用车保养,维修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6.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国资委及其他区县国资委到我区调研交流国资国企改革经验。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8万元,下降2.5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2万元,下降12.02%,主要原因是进一步严格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3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20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2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06万元,增长68.27%,主要原因是国资国企改革事项增多,办公费用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8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组织大型会议。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组织大型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 40.2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从评价情况来看,在国企财务监督考核产权管理方面,本单位加强了国企财务预决算、经营运行监测等方面的投入,每月向市国资委、区委、区政府报送国资快报,强化了对国企工资薪酬考核、资产报废处理,通过交流学习经验加强了产权管理,完成了全年的绩效目标。

在国企人才教育培训方面,本单位积极开展国企高管、专技人员有关培训,本着节约精神未开展大型培训,以小型培训为主,举办了国资大讲堂、安全教育培训、廉政教育培训等多种活动,完成了全年的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自评表

国企财务监督考核产权管理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为加强了区属国企生产经营运行指标监测,按时报送上级部门,强化了考核管理,产权管理,完成了全年绩效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20.2万元,执行预算数2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加强了区属国企生产经营运行指标监测,编制了12期国资快报,二是强化了考核管理与产权管理,推动了区属国企改革。发现问题及原因,一是生产经营运行指标仍需优化,原因是经济大环境发生变化,需要与时俱进,二是考核管理与产权管理仍需加强学习交流,原因是考核与产权管理工作专业性强,需要不断提升水平。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供一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指国企(含企业和科研院所)将家属区水、电、暖和物业管理职能从国企剥离。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216527。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