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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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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委以涪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区国资委子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充实、更新政务信息,积极主动做好机构职能职责、部门年度预决算、国资国企信息动态、制度出台等情况的公开发布。全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文件1条,信息动态2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委未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要求定期公布政府信息,及时更新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全面规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循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原则,规范信息发布审查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机关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安排专人定期对政务信息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研究解决、迅速整改落实,持续推动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标准化、规范化。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委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办公室充分发挥协调作用,督促各科室按职责分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全年开展区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专项检查2次,并将检查结果纳入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督促区属国有企业严格履行信息公开职责,有序推动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业务科室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还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强化信息公开教育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引导国资国企共同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委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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