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重庆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区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精神,现公开我委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相关内容如下。
1﹒配合市上拟定工业和信息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发展促进政策、工业污染控制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业和信息产业节能监察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管理。
2﹒指导推进工业和信息产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产业绿色改造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3﹒指导和督促全区工业企业(工业园区)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4﹒负责指导和督促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严控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产能。负责淘汰落后燃煤机组。
5﹒负责组织推广应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
6﹒指导、推进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
7﹒负责发展环保装备制造业。
8﹒负责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