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涪陵委办发〔2021〕9号)有关要求,现将委2024年以来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压实责任筑牢绿色发展根基。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科室与专人,制定年度指导督促计划。2024年以来,通过入企宣传、现场告知、填写责任清单等方式,指导督促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动企业节能降耗。配合市级部门拟定并组织实施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及工业污染控制相关政策,制定年度工业绿色发展工作要点与节能监察计划,为23家的重点用能企业提供免费清洁化诊断。对41家高耗能企业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完成国家级节能诊断服务企业16家次。
(二)低碳转型厚植绿色发展底色。指导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依托市级绿色制造综合服务平台,组织专家团队深入工业企业宣传政策,针对性提出解决方案,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培育。涪陵高新区成功创建国家级绿色园区、白涛工业园区成功创建市级绿色园区,累计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19家、市级绿色工厂37家,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2个。1—9月,绿色工厂产值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提升至56.6%。
(三)严控产能优化产业布局。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关于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有关工作要求开展工业企业摸排,发布《关于工业领域落后机电设备退出情况的公告》,淘汰处置弛源化工、中粮油脂2家企业共计5台落后机电设备。持续强化沿江化工企业环境安全监管,长江干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无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从源头防范环境风险。配合完成科尔科克、越盛轧辊等“两高”项目问题整改验收初审。编制《涪陵区综合能源站发展规划(2023-2030年)》、《涪陵区城镇天然气中长期发展规划(2024-2035年)》,推动涪陵能源消费结构逐渐从以原煤为主的单一格局向原煤、天然气、水电、风电等多元化格局转变,清洁能源装机完成41.6万千瓦,同比增长15.72%。
(四)聚焦循环培育绿色发展动能。推动中化涪陵化工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体系建设,预计可以争取到200万元补贴,未来2年内可以获得每年200万补助资金,截至目前磷石膏综合利用率提升至66.5%。依托市级绿色制造综合服务平台,组织专家团队,深入工业企业宣传政策、对标绿色制造体系相关要求,开展技术推广、供需对接等活动,推广绿色技术产品,针对性提出解决方案,引导企业向环保装备领域转型。
二、存在问题
(一)产业结构矛盾依然突出。我区企业制造业大而不强、全而不精,高能耗企业较多。截至2024年底,全区规上工业企业351户中,年消费能源在5000吨标煤以上的高能耗企业有47户,其中年消费标煤在20万吨以上的企业有7户。高耗能产业占比仍较高,47户重点用能企业能耗总量大,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压力持续存在。
(二)企业转型动力仍显不足。一方面,部分企业面临改造成本高、融资难等问题,导致绿色改造意愿不强、改造步伐较为缓慢等问题,企业转型内生动力有待增强。另一方面,市级绿色制造综合服务平台的效果仍需进一步加强。全年入企诊断工作不够深入,企业落地改造项目偏少,企业转型外生动力效果偏弱。
(三)政策支持体系有待完善。区级配套资金支持企业绿色化改造相对于重庆高新区、铜梁、开州等区县存在一定差距,绿色金融等市场化机制应用不充分,政策合力有待加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深化工业节能降碳改造。深挖重点领域节能潜力,针对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帮扶、强化节能监察,进一步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针对黑色有色、火电热力等六大高耗能行业,对标国家明确的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水平严格实施分类管理,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落后产品。
(二)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聚焦化工、建材、有色金属等重点用能行业,引导企业对标先进能效标准,围绕新能源替代利用、工艺装备提升和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利用绿色制造综合服务平台,为基础薄弱的中小企业开展节能诊断及改造提供服务,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特色的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
(三)优化政策服务环境。强化对企业的节能减碳宣传工作,加强对企业申报绿色制造示范单位的指导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利用市上节能专家库,定期抽取节能专家为高耗能企业把脉问诊,提供解决办法,推广应用新技术,激发企业绿色转型内生动力。充分运用市级专项资金、技改贷、绿色贷等手段,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资金和超长期国债等资金,推动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为提高技术装备绿色化水平提供外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