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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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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系列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工业经济信息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依托涪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122 条,主要聚焦工业企业发展、页岩气开采、惠企政策等,工作动态45条、建议提案办理件24条、财务公开6条、行政处罚1条、公示公告8条、其他公文4条、意见征集3条等。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能、机构设置、领导介绍等其他栏目及时进行调整完善。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委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件,通过信件申请,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70号)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信件邮寄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全面抓,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主要抓,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共同推进,并落实专人负责。二是建立工作台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经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签后,分发到委各科室,确保政务信息的畅通和及时更新。三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严格审核发布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由专门科室、专门的人员负责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管理等工作,错误表述等问题及时检查修正,栏目更新频次、超期更新等及时更新完善。

   (五)监督保障情况。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和群众的监督检查,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准确无误。同时,对于更新后的政府信息即时开展自查自纠,检查政府信息是否完善、格式是够规范,发现问题即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委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关注需求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信息公开的频次有待提高。下一步,我委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强化内部统筹协调,及时准确发布信息,提升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 年,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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