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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59Q/2020-00068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交通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18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关于印发《涪陵区2020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交发〔2020〕321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关于印发《涪陵区2020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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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涪陵区2020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

2020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涪陵区2020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

出行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绿色出行主题宣传,深入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工作,按照《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开展2020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渝交运〔2020〕17号)精神,现就我区开展2020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交优先、绿色出行等决策部署,以“优选公交,绿色出行”为主题,组织开展多样化的集中宣传活动,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区在发展公共交通、推进公交优先和绿色出行、创建公交都市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大力宣传公交优先发展政策,广泛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到绿色出行行动中,加快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交通局党委副书记李小强任组长,区交通局党委委员、运管处处长陈所林为副组长,局机关组教科科长查永秀、运输科科长程廷明、区运管处副处长胡革、公交公司总经理罗勇、涪运集团总经理曾勇念为成员的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交通局运输科,负责活动的日常事务及综合协调工作。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绿色出行公益宣传(9月18日-9月20日)

在有条件的商圈、车站、公交站点和公交车辆上发放公交出行宣传资料、倡议书、张贴宣传海报、播放宣传片,并通过网站、微信群、公众号等互联网载体,鼓励分享和传播绿色出行理念。结合我区“全国公交都市”创建成果,全面展现绿色出行文化、意识和成效等。(责任单位:局机关组教科、运输科、区运管处、公交公司、涪运集团)

   (二)开展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9月21日-9月27日)

1. 举办公交驾驶员心理疏导讲座(9月21日)

为做好驾驶员的心理调适,进一步保障交通安全工作。于9月21日举办驾驶员心理疏导专题讲座,有针对性地为公交驾驶员进行专业心理疏导,及时释放压力,以积极健康的心态投入到工作中,并加大文明乘车宣传力度,力求驾乘双方均做到文明乘车。(责任单位:公交公司、涪运集团)

2. 发放宣传资料(9月22日)

组织人员到人流密集的商圈、小区、车站、公交站点发放传单、倡议书等绿色出行宣传资料,大力宣传公交优先,绿色出行的理念,广泛动员市民参与到绿色出行的行动中来。(责任单位:区运管处)

3. 现场展示行业风采(9月23日)

通过制作宣传展板、拍摄专题宣传片、设立宣传站以及现场讲解等形式,集中展示近年来公共交通在绿色发展、节能减排、服务水平提升和智能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以及交通行业劳动模范、爱岗敬业楷模和最美人物的行业风采。(责任单位:公交公司)

4. 开展志愿者文明劝导活动(9月25日)

组织志愿者在南门山、高笋塘、交委公交站三个公交站点进行文明劝导服务,以实际行动引导广大市民遵守交规、文明乘车,形成市民共劝,文明共进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局机关组教科、运输科)

   (三)组织新闻媒体集中宣传(9月21日)

联系巴渝都市报、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此次活动进行集中报道,在公共平台上发布绿色出行倡议书,通过舆论引导群众优先选择步行、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责任单位:局机关组教科、运输科)

   (四)总结公共交通新业态服务(9月24日)

深入实施《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方案》(交运函〔2020〕490号),集合我区实际,总结近年来我区公共交通新业态服务成果。积极引导网约车等规范发展,探索定制公交、社区公交等多样化公共交通服务,丰富城市交通服务模式,更好地满足群众通勤需求。(责任单位:区运管处)

   (五)开展关爱公交司乘人员活动(9月28日)

关爱职工身心健康,实施专业化心理健康服务,积极争取政府和各方支持,解决一线职工的实际困难,并公开向全体辛勤工作的司乘人员致信慰问。(责任单位:公交公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开展绿色出行活动的重要意义,围绕宣传主题和内容,强化部门联动,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二)强化宣传效果

要广泛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公益广告等多种方式,宣传“优选公交,绿色出行”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宣传活动的进展情况、成效和经验,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做好活动总结

活动开展过程中,区运管处、公交公司等单位要收集工作简报、活动照片、媒体报道图片等资料。活动结束后,做好活动总结,梳理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并于2020年10月12日前将材料报局机关运输科。联系人:陈依伶;联系电话:023-72807063;邮箱94717991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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