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门
街  镇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59Q/2020-00070
  • 主题分类
  • 信用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交通局
  • 成文日期
  • 2020-10-13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关于印发2020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交发〔2020〕340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关于印发2020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字 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0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   

2020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

方案的通知


根据《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印发2020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渝交法﹝2020﹞53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市交通局、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加快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和新型监管机制,营造诚实守信良好氛围,为加快推进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建设“信用交通市(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活动时间

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

三、宣传主题

诚实守信一路畅行

四、宣传重点

   (一)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系列论述;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有关信用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民法典关于诚实信用的规定;宣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等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法规政策文件的精神。

   (二)宣传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与成效。宣传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宣传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等交通运输行业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文件与工作成效;宣传交通强国试点中信用体系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本单位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举措与成效;宣传本单位推进“信易行”的做法经验与典型案例。

   (三)宣传“信用交通省”建设取得的成效宣传“信用交通市”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和会议精神;宣传《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精神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等政策;宣传全国第二批“信用交通省”的好经验、好做法(详见“信用交通”网站),宣传我区“信用交通市(区)”建设取得的成效。

五、活动安排

围绕活动主题和宣传重点,聚焦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面向行业人员和社会公众,采取普遍宣传和专题宣传相结合、线上宣传和线下宣传相结合、政府宣传和市场自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开展“信用交通主题宣传日”活动。局属各执法单位结合实际,在10月15日前后面向公众开展主题宣传日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走进车、船、路、港、站、场,广泛刊播信用交通宣传标语、奖惩典型案例等公益广告,发放信用交通宣传册、折页等,积极倡导在交通出行、运输服务中诚实守信,营造“做诚信人、走诚信路、乘诚信车”的浓厚氛围。

   (二)深入开展“一把手谈信用”活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可就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交通运输部、市政府、区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等,撰写署名文章,局法规科将择优向市交通局推荐。

   (三)开展诚信典型宣传活动。局属各单位积极总结前期工作成效,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挖掘一批守信激励典型案例,推出一批行业诚信典型企业与从业人员。相关典型材料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可报局法规科。局法规科将择优向市交通局推荐。

   (四)创新开展宣传活动。局属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群众、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深化推动行业“学信用、懂信用、守信用”。鼓励利用新媒体发布短视频、开展直播宣传,择优报送市交通局。支持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开展诚信人物评选、诚信知识竞赛、主体演讲、征文等活动,优秀作品及时报局法规科,局将择优向市交通局推荐。

   (五)配合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配合开展好“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兴商宣传月”“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等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各科室分别指导各自领域信用宣传工作,局属各单位要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部门,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

   (二)务求宣传实效。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综合运用电视、报刊、网站、微博、微信和现场宣传等方式,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三)及时做好总结要认真总结“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成效和经验,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努力的方向和举措,于2020年11月3日前将经单位负责人签署的宣传工作总结(包括活动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开展情况及成效、出动宣传人员数量、走访宣传次数、发放宣传资料数量等活动数据,等等)报送区交通局法规科。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