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按照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19〕15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路建控区内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交通系统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 长:
易先勇 区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李卫东 区交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何 云 区交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 洋 区交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查 余 区交通局党委委员、区公路事务中心主任
刘 波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成 员:
牟国永 区交通局法规科科长
杨 伟 区交通局建管科科长
许 愿 区交通局规划科科长
张 洪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法规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由刘波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
2021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