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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59Q/2021-00119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交通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1-08-02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转发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深刻汲取甘肃平凉“7·26”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警示通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交发〔2021〕212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转发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深刻汲取甘肃平凉“7·26”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警示通报的通知
字 号:

局属各单位,系统相关单位:

现将《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深刻汲取甘肃平凉“7·26”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警示通报》(交安委明电〔2021〕18号)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当前正值防汛抗旱关键阶段,群众探亲。旅游、务工出行需求旺盛,7月、8月历来是道路运输行业事故多发期、高发期,各单位务必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加强道路运输行业风险研判,实施精准管控,突出“两客一危”、12吨以上重型货车、农村客运、城市公交等重点,强化车辆技术管理、驾驶员安全应急技能培训,严防超限超载超员、疲劳驾驶、分心驾驶、野蛮驾驶等违法行为以及轮胎爆胎、制动转向失效、车辆自燃等技术故障。各单位要强化与气象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发布预警天气和路况信息,引导群众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同时做好值班值守,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  

2021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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