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道路运输企业:
根据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关于开展营运柴油车(第十四批)退出工作的通知》(渝道路运发〔2022〕64号)要求,现对需注销的32辆营运或停运的柴油车辆注销其道路运输证,并向社会公告作废(具体明细见附件)。涉及的道路运输企业不得再持无效道路运输证件从事营运活动。
含上次已清理注销的127辆营运柴油车,本次已累计处置注销营运柴油车159辆。
附件:营运柴油车处置情况表(第十四批)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
2022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