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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59Q/2022-00204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2-08-15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关于注销营运柴油车(第十五批)道路运输证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交发〔2022〕220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关于注销营运柴油车(第十五批)道路运输证的通知
字 号:

各道路运输企业:

根据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关于开展营运柴油车(第十五批)退出工作的通知》(渝道路运发〔2022〕120号)要求,现对需注销的17辆营运或停运的柴油车辆注销其道路运输证,并向社会公告作废,具体明细见附件。涉及的道路运输企业不得再持无效道路运输证件从事营运活动。

含之前已清理注销的128辆营运柴油车,目前,十五批次共累计处置营运柴油车145辆。


附件:营运柴油车处置情况表(第十五批)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   

2022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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