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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59Q/2022-00205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交通局
  • 成文日期
  • 2022-08-18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关于切实加强全区交通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交发〔2022〕223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关于切实加强全区交通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字 号:

局属各单位,系统相关单位:

近日,全区连晴高温,8月17日,江北街道、荔枝街道分别发生森林火情,目前各部门仍在积极救援中,给全区交通行业消防安全敲响了警钟。为认真汲取教训,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以及市交通局关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现就切实加强全区交通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红线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交通行业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执法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立即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要以汽车客运站、公交站场、车辆维修场所,港口码头、运输车船、建设工地宿舍、培训机构、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可能引发群死群伤火灾的重点场所和运输工具为重点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力度。重点排查以下违规行为: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厂房仓库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厂房仓库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的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生产经营与仓储部分、施工现场与非施工区域之间未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车道、救援场地被违章建筑、机动车辆、固定摊位或其他障碍物堵塞、占用。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 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施工工地、厂房仓库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七)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八)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九)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三、加强应急管理,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资源,加强应急演练和预案衔接。要督促有关单位尤其是车站、码头和建设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灭火疏散应急预案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做到灵敏反应、果断决策、有力指挥、有效应对。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   

2022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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