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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59Q/2022-00208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交通局
  • 成文日期
  • 2022-08-23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关于印发《开展全区交通行业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持续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交发〔2022〕232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关于印发《开展全区交通行业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持续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 号:

局属各单位,系统相关单位:

根据全国燃气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和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部署,按照市交通局《关于印发<开展全市交通行业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持续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交便函〔2022〕1287号)文件精神要求,特制定《开展全区交通行业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持续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   

2022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展全区交通行业燃气安全整治

百日行动持续深化燃气安全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吸取近期国内部分地区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深入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整治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 至上,从即日起到10月中旬,在全区交通行业开展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聚焦重要环节重点问题开展排查整治,聚焦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检查执法,全面深化全区交通行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区交通行业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持续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对燃气运输企业(含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运输企业)检查率100%,有关单位对查出问题完成100%整改或落实限期整改方案。

三、工作任务

局属各单位,系统相关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扎实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工作,通过本地区户外广告大屏、公共交通视频、物业公告栏、小区电梯视频、地方融媒体等渠道,播放、张贴燃气安全宣传海报、视频、标语等。

四、工作安排

   (一)开展自查自改。局属各单位,系统相关单位督促燃气运输企业于2022年8月31日前对照重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改,并就整改隐患、依规操作作出承诺,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张贴,接受监督。

   (二)开展专业检查。局属各单位,系统相关单位于2022年9月15日前,按职责组织有关行业协会、专家组成检查组,对辖区燃气运输企业、涉燃气作业港口码头、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全覆盖专业检查,真真正正发现解决问题,实实在在排查整治隐患。

   (三)开展执法惩戒。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期间,局属各单位,系统相关单位着力解决“只检查不执法”、执法宽松软问题,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不按规定查清地下管线状况、不制定保护方案、不落实保护措施等造成燃气管道破坏的,要坚决依法处罚。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局统筹组织全区交通行业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局属各单位,系统相关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严格落实燃气安全管理责任,将燃气安全纳入本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内容,一并研究、一并布置、一并检查。统筹推进排查整治、安全宣传等工作。

   (二)严肃追责问责。局属各单位,系统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查处涉及燃气的非法违法行为。燃气安全百日行动期间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挂牌督办;对推诿扯皮或涉嫌失职渎职的,要实施通报约谈。

   (三)强化调度报送。请局属各单位,系统相关单位于9月30日之前报送本领域开展情况。10月20日前将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工作总结报送至邮箱(fljwjw@163.com)。联系人:黄志辉,联系电话:72807061

   (四)强化工作统筹。局属各单位,系统相关单位要统筹抓好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科学隐患排查,规范监管执法,决不能简单化、“一刀切”,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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