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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59Q/2022-00239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2-10-13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关于立即开展交通行业消防安全排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交发〔2022〕295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关于立即开展交通行业消防安全排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字 号:
局属各单位、系统各企业:

9月28日12时39分,吉林长春市高新区小油饼饭店发生爆炸燃烧,造成17人死亡、3人受伤。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区交通局决定在全区交通行业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细化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扎实开展交通行业消防安全排查检查工作,查隐患、抓整改、强督查、严问责,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和防范措施,提高安全意识,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排查时间

即日起至10月底。

三、排查范围

对涉及交通行业的车、船、站、港、建设工地、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排查检查,突出“两客一危”车辆、“四类船舶”和人员密集的车站、港口、办公场所,以及危化运输、建设工地等重点。

四、排查重点

   (一)是否违规运输、使用液化石油气、二甲醚、醇基燃料和生物油;

   (二)是否违规动火动焊、使用明火;

   (三)是否在外墙门窗违规设置铁栅栏、广告牌和装饰物;

   (四)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被占用、堵塞、封闭;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消防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是否有水;

   (六)是否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落实防火巡查检查、消防控制室24小时值班,以及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等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检查,制定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确保消防安全排查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督促整改,对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坚决运用关停、查封等执法手段,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纠正违法行为;短期无法整改完毕的,要督促落实临时防范措施,加强巡查检查频次,强化值班值守;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挂牌督办。

   (三)局属各单位要对本行业领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本行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对因组织领导不力,导致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  

2022年10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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