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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2008670359Q/2023-00003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交通局
  • 成文日期
  • 2023-01-05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关于全力做好2023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交发〔2023〕3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关于全力做好2023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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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相关运输企业:

2023年春运将于1月7日开始至2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进一步优化,跨区域人员流动性将加速释放,交通运输行业面临既要控制疫情传播,又要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挑战,根据市委市政府、市交通局,以及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科学研判2023年春运新形势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随着全国各地疫情防控政策进一步优化,2023年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将面临旅客运输总量回升、运输结构调整、一线人员感染风险增高、运输安全压力加大等新形势、新特点。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2023年春运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牢固树立底线思维,认真研判春运变化趋势,统筹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对标对表区委、区政府部署,全面开展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安全应急、运力保障等方面排查治理,按照满足群众出行需求、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提供安全便捷服务的原则,圆满完成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任务。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措施,加强力量配备,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的《优化调整交通运输领域有关疫情防控措施》的要求抓好各项工作。

二、科学部署,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有序出行

面对今年春运出现的新形势、新特点,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采取紧盯重点环节、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严密布控、严防死守、严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贯彻执行,全面实施。区港航海事事务中心、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要牵头抓好水陆运输统筹,强化运输保障:

   (一)加强供需对接,强化组织调度。以“以客为主、客货兼顾”的原则,合理安排,组织好油品、粮食、化肥等重点物资运输,以及肉禽、蔬菜等节日物资运输,满足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需要;要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抗原检测试剂、药品、口罩等医疗物资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服务,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全力畅通城乡配送末端“微循环”,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网购医疗物资和生产生活用品需要。要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针对大范围疫情感染、恶劣天气、严重拥堵等极端情况,大型骨干货物运输企业要研究制定春节假期期间重点物资运输保障方案,通过安排员工轮岗、错峰休假等措施,鼓励一线从业人员在春节假期期间继续开展物流运输服务,确保春节假期期间医疗物资、生活物资运输服务不中断。

   (二)切实加强运力调度,保障运力有效供给。春运前,要组织调查摸底,对重点线路、重点时段的运力供求状况要有充分的估计,准备一定数量的应急运力并落实到车头。各道路客运企业和客运站场提前召开运力组织会议,作好运力保障预案,在保证正班客车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根据客流变化缩短发车时间、加大发班密度、增开加班车或包车,安排充足运力,避免出现旅客滞留。

   (三)加强协调,做好联程运输组织。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与铁路运输部门的联系衔接工作,按照“列车(航班)不到站(港)、运输保障不打烊”的工作思路,重点做好涪陵火车站、涪陵北火车站以及重庆机场、重庆西站等旅客较为集中地点的旅客疏运工作。针对铁路旅客列车增开、调整以及临时列车开行情况,要统筹安排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运力(含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道路客运班线),公交公司、涪运集团要抽调运力充实到101路、103路、118路、119路、504路等途经涪陵火车站、涪陵北火车站的公交运力,渝运集团十三分公司的机场线、西站线要做好客流量研判和运力保障,尤其做好延迟到达列车(航班)、夜间到站列车(航班)的旅客疏运工作,公交线路、重点线路通过延长开收班时间、加大发班密度等有效措施,最大限度方便旅客中转换乘,同时加大重点商圈、中心乡镇、旅游景点的客运车辆,确保城镇居民便利出行,畅通旅客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让广大旅客切实感受到接续顺畅、换乘便捷。坚决防止因道路运输组织不力、接续接驳不畅引发大面积旅客滞留现象的发生。

   (四)切实加强加班车及包车客运管理。包车客运标志牌通过《重庆市包车客运信息系统》办理,春运期间,各企业要切实履行职责,各类包车要对目的地的道路、天气等情况进行提前研判。

   (五)加大农村道路运力的投入。充分发挥现有农村客运网络的作用,通过定线班车、区域经营、循环经营等方式,切实保障广大农村群众节日期间返乡团聚、赶集购物、探亲访友的出行需求。

   (六)把握客流特点,强化水路运输。合理安排船舶运力和发班频次,重点做好短途客渡船、“两江游”运力安排,满足运输需求。

   (七)做好应急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储备工作。渝运集团十三分公司储备运力17辆、武陵山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储备运力3辆、祥富公司储备动力3辆、公交公司储备运力4辆,涪运集团储备运力14辆,以及货运企业耀飞物流有限公司储备应急运力30辆,以确保春运的应急运输。

三、慎终如始,科学精准做好春运疫情防控

   (一)优化落实春运疫情防控措施。各单位、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二十条”“新十条”“乙类乙管”总体方案,认真实施铁路、公路、水路等领域疫情防控政策,确保疫情防控平稳转段、有序运行。涪陵火车站、涪陵北火车站、高山湾交通枢纽等交通运营场所要完善各项应急预案。交通运输经营服务单位出现新冠病毒感染者时,工作场所不封控,同工作场所人员不隔离;出现突发规模性疫情时,及时启用关键岗位预备队,必要时可实施轮岗备岗制度,进行封闭管理,确保重要客运枢纽、客运线路、重点枢纽不停工、不停运。

   (二)严格做好从业人员防护。要督促落实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有关防控要求,一线从业人员每日开展健康监测,实施症状管理;上岗期间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客运场站一线从业人员鼓励佩戴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优先保障交通运输行业防疫物资供应和从业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原则上不安排未完成疫苗加强接种的人员在客运服务一线上岗。从业人员要尽可能减少社会面接触,倡导“两点一线”生活。落实涉疫报告要求,加强对已感染从业人员的关心关爱和救助服务,帮助其早日康复和返岗。对出现症状已超过7天或者症状消失的,可在严格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恢复相关从业人员工作,其中对驾驶员上岗要坚持从严审慎原则,确保身体状况胜任安全行车要求。

   (三)强化交通站场及工具消毒通风。加强交通运输站场、运输工具日常公共卫生管理,及时清理垃圾和可见污染物;做好环境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原则上每日消毒不少于1次,通风不少于2次,疫情严重地区可适当加密消毒通风频次。

   (四)加强乘客健康出行宣传引导。要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公众,在春运期间理性出行、错峰出行,特别是患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及孕妇、儿童等人员。引导公众持续提高防护意识,督促乘客旅行途中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减少聚集,坚持勤洗手、咳嗽礼仪、保持人际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四、突出重点,强化春运安全监管及处置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要高度重视交通运输工具长期停运或低频运行、驾驶员技能生疏可能导致的安全隐患,强化事前预防预警,督促企业对场站设施、运输设备、从业人员、生产作业等全面开展检查维护及隐患排查,提前开展公路养护检查和公路灾害治理,及时排查整治公路安全隐患。严禁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设施设备投入春运,严禁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客运车辆和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的营运驾驶人参加春运。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24小时班线动态监控制度,坚决执行凌晨2—5点高速公路长途客运停运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要严格查处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对上车行包“逢包必检”和出站客车“逢车必检”;水路运输企业要严禁船舶“带病营运”、违规载客;要加强港口、码头、渡口管理,完善安全设施;铁路部门要严格按照区政府的要求抓实抓牢安全工作。

   (三)强化安全检查。要加强执法力量投入,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重点围绕“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加大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非法营运、客车违规异地经营、脱离动态监控经营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要严格落实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制度。要加强对农村道路的安全检查,及时劝导和纠正超员、货车和农用车非法载人、酒驾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四)强化危险货物车辆停车管理。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要梳理本企业车辆春节期间运行情况,对未参加运营的危险货物车辆,停靠在专用停车场。

   (五)处置突发事件。局属相关单位要牵头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做好值班待命及人员安排、物资储备,确保应急车辆和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区公路事务中心要做好公路和桥梁的养护管理与巡查;区港航海事事务中心要加强航道检查和设施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水路畅通。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信息沟通,对恶劣天气造成的客流骤增等突发情况,加大运力调配和疏导安置力度;如遇恶劣天气要及时发布信息,采取停班等有效的熔断机制,严禁车辆涉险运行。

   (六)维护行业稳定。要加强同公安、维稳、网信等部门的协作,加强对网约车、非法营运车辆的监管和打击,形成合力,切实维护行业稳定,确保春运期间运输秩序良好。

五、以人为本,精细做好春运服务工作

各运输企业、客运站场要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以饱满热情和高度责任感投入春运服务工作,创新服务形式,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服务举措,提升服务品质,开展情满旅途诚信春运活动,增进人民群众对春运服务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一)优化乘客票务服务。客运站场要进一步加强客运售票管理,创新售票方式、拓宽售票渠道、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积极推广联网售票等“无接触”服务,做好联网售票、代售点售票、自主售票等工作,满足旅客购票需求。道路客运企业可针对学生、务工人员等集中出行情况,开展团体订票、上门售票、流动售票等特色售票活动。因政策调整或运输企业原因导致不能提供运输服务的,运输企业应当为乘客免费退票,或统筹解决乘客出行问题。

   (二)提升乘客候乘体验。持续改善候车服务,确保候车(船)室环境整洁、通风良好,加强口罩、发热药品等防疫物资储备。视客流情况,及时增开进出站和安检通道、增配服务人员和设施设备。做好旅客换乘候乘标志引导,及时发布出行服务信息,方便旅客合理安排行程。在重点场站要设立爱心通道、母婴哺乳区、老幼病残孕旅客候车室和医疗服务点,做好餐饮热水供应等基本服务。要着力改善旅客候车环境,提高交通场站卫生水平。

   (三)做好重点群体服务。要深入用工量大的企业,积极与用工单位协商息工开工时间,尽量避开春运高峰期。对有集中运输需求的农民工、学生等,协调对接购票、包车等服务。鼓励会同工会、共青团组织等,在客运场站组建志愿服务团队,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提供多元化志愿服务,组织开展“春暖农民工”、“春风行动”、“暖冬行动”等服务活动。要着力落实和完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便利措施和设施,加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三属”出行优待和儿童客票优惠政策公示并依法落实。 

   (四)严格旅客运输票价管理。在春运期间,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农村客运车辆票价仍执行政府定价,不得擅自涨价或变相涨价,更不能以节日期间,特别是大年三十、初一为由收取双倍运价或变相敲诈乘客。

六、齐抓共管,强化部门协作配合

   (一)加强协作配合。要加强与公安、卫健、应急、海事、宣传、气象等部门协作,共同开展好疫情防控、安全监督检查、应急运力调配、运输秩序维护、春运宣传等工作。

   (二)精心组织宣传。春运期间,各单位、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春运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通过网络、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途径,广泛宣传春运期间采取的各项工作措施和道路春运进展情况,营造和谐有序的舆论氛围。

   (三)严格应急值守。各有关单位、各运输企业要加强值班值守,及时启动春运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及时有效传送;强化春运情况调度和相关数据统计分析,落实专人负责春运统计工作。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区港航海事事务中心每天要按时向区交通局报送运输完成情况,遇有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要严格按照程序及时上报。2023 年2 月16日前,各参与春运的有关单位将 2023 年春运工作总结报送区交通局综合运输科。

    联系人:陈依伶;联系电话:72807063;邮箱:947179910@qq.com。

    区交通局春节假期值班电话:72807080。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  

2023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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