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各道路运输企业:
根据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关于开展营运柴油车(第十七批)退出工作的通知》(渝道路运发〔2023〕6号)要求,现对不合规营运的23辆柴油车辆注销其道路运输证,并向社会公告作废,具体明细见附件。涉及的道路运输企业不得再持无效道路运输证件从事营运活动。
加上已注销的76辆营运柴油车,本批次共处置营运柴油车99辆。
附件:营运柴油车处置情况表(第十七批)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
2023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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