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道路运输中心、区交通执法支队,相关企业:
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9年第42号)第二章第八条之规定,营运危险品运输企业需满足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5辆以上。重庆辰驰物流有限公司现自有车辆为2辆,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已不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现对重庆辰驰物流有限公司的危险品运输资质予以撤销。
特此通知。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
2023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