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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59Q/2025-00070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5-08-28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妥善做好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延续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陵交通发〔2025〕240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妥善做好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延续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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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公路事务中心、区交通执法支队、区规技中心,白涛园区集团、涪陵交旅集团、涪陵高速公司、武两高速公司、涪陵绕城西环公司、涪陵绕城北环公司:

为有效解决我区原三级资质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施工企业”)在资质证书延续过程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充分保障施工企业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按照《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妥善做好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延续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交便函〔2025〕1106号)要求,并结合我区公路工程建设实际,现就妥善做好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延续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质证书延续

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照《重庆市公路工程施工资质行业审查要点》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在三级资质申请升级期间,用于过渡的同专业二级临时证书有效期截止时间统一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相关施工企业应确保在有效期内完成资质延续(即具备二级资质从业资质),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资质延续的,临时证书将自动失效,施工企业后续只能按照新申请标准要求办理二级资质。相较于新申请二级资质,本次申请资质延续的施工企业无需填报企业中级职称人员和技术工人相关内容,相应证明材料也无需提供。

二、项目业绩补录

按照《重庆市公路工程施工资质行业审查要点》(2025年6月10日,第九版,重庆系统首页政策法规板块可查看)有关标准要求,本次申请资质延续的施工企业如近5年承担过本类别资质二级及以上标准要求的施工业绩(即2020年1月1日及以后交工验收的项目)不少于2项的,则无须填报人员业绩相关内容。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相关单位可登录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重庆系统”,网址https://jtj.cq.gov.cn/gl/)进行业绩补录。在此期间,2020年1月1日及以后交工验收的项目,若在重庆系统尚未填报或未完整填报信息的,由项目建设单位继续补充填报。对于尚未填报的项目信息,项目基本信息、合同段信息及履约人员信息(含施工、设计、监理等合同段信息及履约人员信息)应一次性填报,后续录入的信息原则上将不予发布;对于尚未完整填报的项目信息,应一次性补充填报,其中,履约人员已发布的完工合同段,原则上不再受理新增履约人员的发布。补录业绩应确保在2025年12月31日前在重庆系统上发布,2026年1月1日后,已交工验收的公路项目信息补录申请,原则上不再受理。

三、有关工作要求

1.重庆系统发布的项目合同段信息将直接关联生成项目从业单位的业绩信息,相关从业单位应及时关注并积极推动项目信息的发布。若发现承揽项目未按规定发布的,可书面提请建设管理单位填报或更新;建设管理单位若拒绝受理或拖延办理的,项目从业单位可向我委反映(联系电话:72807083)。

2.各从业单位要按照实事求是原则开展业绩信息填报工 作,相应佐证资料应真实、完备,如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的补录信息,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为确保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业绩信息正常发布,请各建设单位登录重庆系统及时准确填报项目信息,确保全面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做到“应报尽报”。

联系人:黄凤;电话:72807083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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