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各相关道路运输企业及个体业户:
为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强化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近期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对运管系统货运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货运车辆营运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发现重庆科源运输有限公司等30家货运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超期,渝G***1挂等4辆营运货车使用年限已超15年,渝G2***8等2辆营运货车经与公安部门数据比对行驶证已注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机动车强制报废规定》第五条规定,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年限15年;《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验合格的运输车辆。现决定注销重庆科源运输有限公司等30户货运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附表1),及渝G***1挂等6辆营运货车的《道路运输证》(附表2、附表3)。
附件: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超期货运业户明细表
2.已达强制报废年限货运车辆明细表
3.行驶证已注销车辆明细表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