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门
街  镇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59Q/2025-00092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5-11-11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撤销文某勇货运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及渝D***11营运货车《道路运输证》 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陵交通发〔2025〕301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撤销文某勇货运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及渝D***11营运货车《道路运输证》 的通知
字 号:

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业户文某勇:

为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强化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近期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发现辖区货运业户文某勇,在申请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及其所属车辆渝D***11营运货车的《道路运输证》时,采用伪造的《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文某勇使用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符合被许可人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情形,现决定依法撤销文某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同时注销其所属营运货车渝D***11的《道路运输证》。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