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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59Q/2023-00069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交通局
  • 成文日期
  • 2023-08-14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关于拟授予2023年“四好农村路”区级示范乡镇称号的公示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关于拟授予2023年“四好农村路”区级示范乡镇称号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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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交通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四好农村路”区级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涪交发〔2023〕101号)安排,由区交通局牵头,联合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四好农村路”区级示范乡镇创建工作。

经乡镇申请、专家初审、部门联合终审等程序,拟授予马鞍街道、马武镇、大木乡“四好农村路”区级示范乡镇称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8月14日至8月21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涪陵区交通局反映,反映材料需翔实具体,并写明单位名称和个人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3-72800767,邮箱:774819723@qq.com。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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