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5021石渝高速涪陵北环段建设项目正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充分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该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G5021石渝高速涪陵北环段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选址选线:本项目位于重庆市涪陵区境内,线路起于水磨滩水库以南明家湾,起点设水磨滩枢纽互通与长涪高速公路及涪陵西环相交。向北经宝丰寺,在云兴村附近,设置涪陵北互通与规划的太白大道相接,通过致韩场、尖峰顶、插旗山,在罗家坝附近设置江北枢纽互通,与规划九射线(沿江高速北环)连接,在来龙场附近设置来龙互通连接地方道路,在涪陵永柱附近跨越长江后,终点设江东枢纽互通接沿江高速。推荐线路长24.516km,桥梁6388.7m/10座,特殊结构桥梁900m/1座,隧道7345m/3座、特长隧道3605m/1座,设计速度100km/h。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涪陵绕城北环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席工
联系电话:15596710828
电子邮箱:277710438@qq.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涪陵区集前路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梅工
联系电话:13983083357
电子邮箱:173819599@qq.com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乡塘区新康西路158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请在下方附件链接中点击下载。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为: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
主要工作内容为: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重庆市及涪陵区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进行现状监测,结合工程内容预测评价本项目建设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及声环境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公示期间提出与项目有关的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联系电话的方式。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第四条中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
本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重庆涪陵绕城北环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