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G5021石渝高速涪陵北环段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途经涪陵区清溪镇、江北街道、百胜镇、李渡街道、马鞍街道,路线全长约30.584km,设桥梁9369.4m/18座、隧道3547.5m/2座,桥隧比42.2%。项目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双向四车道(其中K0+000-K5+200按六车道标准设计,路基宽度33.5m),全线设互通立交5座、服务区1处、收费站2处、养护工区1处、管理中心(含交警站)1处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本工程建设影响为施工期声环境、大气环境、固体废物、生态环境影响及水土流失等。
(2)本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植被和动物生境破坏、生物量减少等。
(3)本工程对水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对沿线水体造成的影响,以及运营期环境风险。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主要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管理、控制用地范围;加强对沿线动植物的保护工作,减少人为破坏。
(2)噪声污染控制: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超标声环境保护目标采取降噪措施。
(3)环境空气污染防治:采取洒水抑尘,合理设置混凝土和沥青拌合站选址等措施。
(4)水污染治理:控制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重庆市高速公路网规划(2023—2035年)》,其建设及运营主要带来生态、噪声、地表水、环境风险等方面的影响,只要严格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真正落实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制度,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和缓解,环境影响可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5年9月2日-2025年9月15日),公众可填写项目公众意见表,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重庆涪陵绕城北环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席工
联系电话:023-62653335
电子邮箱:277710438@qq.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涪陵区集前路
(2)评价单位
评价机构: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梅工
联系电话:0771-2311913
电子邮箱:173819599@qq.com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乡塘区新康西路158号
八、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请于以下链接下载: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1OMguqdQSNyF8Pi66hvz-w
提取码: gh9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