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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59Q/2021-00171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交通局
  • 成文日期
  • 2021-09-18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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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主要职责是承担道路运输管理相关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等具体工作。

1.宣传贯彻执行道路运输政策、制度、技术标准、运营规范。承担行业发展研究,以及有关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的事务工作。

2.承担道路运输管理的事务工作。

3.承担道路运输管理从业人员、汽车租赁、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相关业务管理的事务工作。

4.承担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和应急管理的事务工作。参与行业安全事故调查。

5.承担道路运输行业有关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高峰客运组织的事务工作。承担道路运输战备事务工作。

6.承担道路运输行业安全服务质量考核和信用体系建设、道路运输政务服务、行业统计的事务工作。

7.承担道路运输行业运行监测、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以及智慧运输体系、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的事务工作。

8.承担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交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根据涪委编委2020年156号文件改革方案,2020年10月重庆市涪陵区道路运输管理处更名为重庆市涪陵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隶属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科、客运科、货运科、车辆维修驾培科、安全应急科、科技信息科等7个科室。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3,857.45万元,支出总计3,857.4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9.55万元、 下降 9.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在职人员转退休、上年提前发放退休职工健康疗养经费,相应减少收支。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3,857.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9.55万元,下降9.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在职人员转退休、上年提前发放退休职工健康疗养经费,相应减少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28.06万元,占99.2%;其他收入29.39万元,占0.8%。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3,857.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9.55万元,下降9.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在职人员转退休、上年提前发放退休职工健康疗养经费,相应减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 1,112.42万元,占28.8%;项目支出2,745.03万元,占71.2%。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28.0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27.36万 元,下降5.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在职人员转退休、上年提前发放退休职工健康疗养经费,相应减少收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18.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7.36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在职人员转退休、上年提前发放退休职工健康疗养经费,相应减少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06.5万元,增长123.1%。主要原因是成品油价格燃油补贴、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相应增加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18.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7.36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在职人员转退休、上年提前发放退休职工健康疗养经费,相应减少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06.50万 元,增长123.1%。主要原因是成品油价格燃油补贴、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相应增加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1.5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27万 元,增长28.6%,主要原因是区财政追加退休职工健康疗养经费拨款,相应增加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62.75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万 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相应减少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1,419万元,占3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19万 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相应增加支出。

   (4)交通运输支出2,150.21万元,占5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9.74万 元,增长44.3%,主要原因是成品油价格燃油补贴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相应增加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54.6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9万 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正常增薪增资,相应增加支出。

   (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0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物资采购拨款,相应增加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3.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0.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8.32万 元,下降20.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在职人员转退休、上年提前发放退休职工健康疗养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82.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7.44万元,下降53.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厉行节约,相应减少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气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物资采购拨款。本年支出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物资采购拨款,相应增加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合计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0.9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05万元,下降22.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 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执法检查、安全检查、区外区内因公出行等所需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万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0.9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区县相关单位学习调研道路运输行业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5万元,下降84.2%,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2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3.3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持平。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决算数持平。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万元,减少100.0%,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的影响,减少线下开会次数。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6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精减培训人次,从严控制培训经费,2020年度未发生培训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5万元,减少100.0%,主要原因是整体减少聚集培训,严格控制培训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2020年度我 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8项,涉及资金2,745.03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本单位2020年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1.2018年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情况

   (1)基本情况:立项:为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促进公交行业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实现公交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5〕159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建〔2020〕78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农村客运、公交、出租车清算资金的通知》(渝财建〔2020〕151号)等文件规定,涪陵区财政局出台《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涪财政发〔2020〕381号)文件,确定新能源项目为财政划拨资金的重点建设项目。目的:通过对项目实施以及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调研和评价,客观反映项目的实施状态、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总结项目成功经验,科学研判项目实施以及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难题和局限,为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供决策参考,为以后年度类似项目专项资金安排、政策制度建设、预算绩效的推进提供必要的借鉴。预算投入:2018年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预算投入1419万元,企业2家,车辆220辆。   

   (2)评价情况: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18年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项目实施重点绩效评价,本次绩效评价以2018年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项目为主要评价对象,并对重庆市涪陵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汽车运输集团涪陵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家企业进行现场评价,通过重新核算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对2018年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3)评价等级为优。总体来说根据项目的目标、实施方案、考核标准以及决策、过程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取得了好的效果和成绩。

   (4)主要问题:该补贴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两家公司将符合规定的车辆上报,事务中心审核后,申请发放;对企业获取该项补贴后是否逐步更新替换燃油车无明确要求,因而无具体的绩效指标、无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也无年度任务数等,目前涪运集团新能源车辆35辆、公交公司255辆,2021年仍有购买新能源车计划。

   (5)有关建议:由于企业是按国家相关规定获取该项财政补贴,但获取补贴后企业财务怎样核算以及获取补贴后新能源车是否持续更新等无明确要求,建议以后年度对获取该项目补贴的车辆收入成本等核算在细化,新能源车更换应制定明确计划。

2.涪陵区2019年度农客燃油补贴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情况

   (1)基本情况:立项: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远洋渔业、林业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133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16年农村客运、出租等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预算指标的通知》(财建〔2016〕310号)《市交通局关于商请2019年度燃油型“三类型”油价补助方案的函》(渝交财〔2020〕40号)补贴机制。目的:通过对项目实施以及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调研和评价,客观反映项目的实施状态、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总结项目成功经验,科学研判项目实施以及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难题和局限,为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高决策参考,为以后年度类似项目专项资金安排、政策制度建设、预算绩效的推进提高必要的借鉴。预算投入:涪陵区2019年度农客燃油补贴预算投入557.73万元,企业12家,车辆410辆。   

   (2)评价情况,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涪陵区2019年度农客燃油补贴预算资金项目实施重点绩效评价,本次绩效评价以涪陵区2019年度农客燃油补贴预算资金项目为主要评价对象,并抽取其中4个获取补贴金额较大的单位进行评价,通过查证法、目标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对涪陵区2019年度农客燃油补贴预算资金补贴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3)评价等级为良。总体来说根据项目的目标、实施方案、考核标准以及决策、过程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取得了好的效果和成绩,促进农村客运健康发展。

   (4)主要问题:①经现场实地查看,部分地区部分车辆车前无车辆运行路线(如清溪公司),在我们实地跟踪车辆运行时发现,一般是售票员发现有人有乘车意愿时提醒司机,乘客上车后均会询问是否到某地。②清溪公司于2015年改制后,该公司属于私人性质,经抽查发现,其燃油补贴未下达到承包人(司机),该公司负责人解释车辆属于公司所有。燃油补贴性质是对车辆经营过程的油耗补贴,是对农客经营者经营亏损的弥补,而该公司农客车辆运行过程中的油费由司机自行支付的。③农客车辆燃油补贴项目采用事后审核模式,事务中心的车辆实时运行信息只能保留半年左右,事后审核模式导致事务中心无法获取车辆实时运行信息,调查问卷有一定局限性。

   (5)有关建议:①建议在车辆适当位置清晰标明运行路线。②建议实施单位与承包司机约定油价补贴的分配。③建议事务中心实行半年审核制度,严格审查符合该项补贴条件的车辆,做好相关审查资料记录,为财政发放补贴提供依据支撑,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机构。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5667671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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