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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59Q/2024-00016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交通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22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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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拟定全区交通行业发展规划、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综合交通建设规划和公路、水路交通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管,指导铁路、民航建设管理。

4.承担区内国省县道的公路、桥梁养护、管理,指导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5.承担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公路、水运、铁路等运输方式的协调工作;负责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的调控;负责城乡客运、出租汽车、危险货物运输、旅游客运、汽车维修、驾培等行业管理。

6.承担全区交通运政、路政、港政、地方海事等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7.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全区交通行业重大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

8.负责协调上级垂直管理的海事、邮政、铁路、民航等管理机构的涉地相关工作等。

9.负责贯彻执行地方性船舶检验政策、标准及法规,渔业船舶检验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等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构成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是负责全区交通建设管理的政府工作部门,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本级)为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信访办公室)、综合规划科、财务审计科、组织人事教育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科、港航管理科、综合运输管理科(交通战备办公室)、铁路民航科、安全监督科(应急管理办公室)、科技信息科等11个科室。下属重庆市涪陵区渡口事务中心为参公事业单位,下属重庆市涪陵区公路事务中心、重庆市涪陵区港航海事事务中心、重庆市涪陵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规划与技术发展中心、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7,571.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50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071.0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1,165.85万元,主要是区交通局(本级)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和公路养护等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减少11,148.64万元,区交通局(本级)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17.2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7,571.6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5.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2.4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71.0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4,467.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4.7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1,165.8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837.1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0,328.6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50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500.6万元,比2023年减少11,148.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17.06万元,比2023年减少837.1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减人减资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保、公积金缴纳,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7,183.55万元,比2023年减少10,311.45万元,主要原因是区交通局(本级)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和公路养护等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减少10,311.45万元,主要用于普通国省道日常养护和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省道及农村公路建设、国省道桥梁防撞安全整治、公路桥梁小修保养、农村客运车辆运营补贴、港口岸电标准化建设、交通综合执法工作保障等重点工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71.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71.07万元,比2023年减少17.21万元,主要原因是区交通局(本级)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17.2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补助和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267.8万元,比2023年增加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来年无安排部门人员出国出访计划;公务接待费30.2万元,比2023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均有所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7.6万元,比2023年增加29万元,主要原因是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区公路事务中心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要求,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本级)属行政单位,重庆市涪陵区渡口事务中心属参公事业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57.96万元,比上年减少16.84万元,主要原因为调整预算结构压缩商品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重庆市涪陵区公路事务中心、重庆市涪陵区港航海事事务中心、重庆市涪陵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规划与技术发展中心、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5个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83.9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45.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683.9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45.45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7,183.5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上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5辆、执勤执法用车48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彭妙龄。

联系方式:023-72807092。


附件:2024年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部门预算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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