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学前教育阶段有保教费和生活费资助。受助学生免缴保教费和生活费,区教委、区财政按公办幼儿园每生每年2160元、城区民办幼儿园每生每年5000元、城区周边街道民办幼儿园每生每年4000元、乡镇民办幼儿园每生每年3500元标准补助幼儿园,幼儿园不得收取保教费和生活费的差额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