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 非寄宿贫困学生(除脱贫家庭学生)生活费补助:每年小学500元/人、初中625元/人;2. 非寄宿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费补助:由就读学校免费提供一顿午餐,市级补助区县按每天小学6元/人、初中7元/人,全年200天计算(含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