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由涪陵区教委颁发的普通初级中学、普通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遗失可以在涪陵区教委(涪陵区崇义街道滨路188号)组织人事科补办。补办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教师资格证书》补换发申请表》1份(样表在重庆市教师资格网“资料下载”专区下载,除签字、日期外所有信息须填写后打印)。如是2008年以前认定的证书,申请人还需提供个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1份,且复印件须签注“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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