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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20086702015/2026-00146
  • 主题分类
  •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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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6-03-27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自评报告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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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涪陵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自评报告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区共有幼儿园127所,其中公办园56所,民办园71所。有640个教学班,合格班额占比87.7%;在园幼儿17425人,其中公办园在园幼儿6590人,占比37.8%。有教职工2905人,其中专任教师1420人,保育员710人,全区教职工与幼儿比、保教人员与幼儿比基本达标,专任教师与幼儿比已达标,园长、专任教师持证率均为100%。教职工工资待遇方面,公办园非编教师年平均收入达到在编教师收入的80.4%;“五险”缴纳率100%,住房公积金缴纳率100%。办园条件方面,生均园舍建筑面积、活动用房面积、室外游戏场地面积三项达到市定标准,生均玩教具23.3件,生均图书13.7件,充分满足幼儿活动需求。保教质量方面,深入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各项规定,将幼儿一日活动开展纳入全年考核评价,将“小学化”倾向纳入常态化监管和督查督导内容,全面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一)普及普惠水平

指标一: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全区常住人口中3-5岁年龄组人口数16042人,学前教育在园幼儿总数17425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108.6%。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数17425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100%。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三: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6590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37.8%。自评结论:不达标。

(二)政府保障情况

指标一:区县党委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127所幼儿园成立党支部的幼儿园33所,建立联合党组织的幼儿园24所,派遣党建指导员的幼儿园70所,均已常态化开展党建工作,全面实现幼儿园党的组织、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二: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制定实施《涪陵区学前教育布局规划(2025—2035年)》,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资源均衡、质量优良”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到2035年将公办园占比提升到65%以上,彻底解决学前教育城乡发展不均、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问题。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三: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涪陵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涪陵区学前教育布局规划(2025-2035 年)》均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区规划委在审核城区组团、乡镇(街道)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将是否根据本地人口规划合理设置普惠性幼儿园作为是否审核通过的条件之一。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四:农村地区每个乡镇至少开办1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可举办流动幼儿园、季节班等。全区现有11个街道、16个镇,共设置公办中心幼儿园27所,实现每个乡镇至少开办1所公办中心园的目标。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五:落实《重庆市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深入落实《重庆市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全面实现小区配套幼儿园与居民住宅小区“五个同步”,截至目前已交付使用小区配套幼儿园43所。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六: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且运转良好。全区43所小区配套幼儿园,其中举办成公办园20所,举办成普惠性民办园23所。各幼儿园办园秩序井然,日常运转良好。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七:做到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总量只增不减,生均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只增不减。2023-2025年,全区一般性公共预算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分别为16744.03万元、16752.15万元、16766.39万元,同比上一年分别增长0.05%、0.08%;生均一般公共预算学前教育经费分别为10345元、11617元、13043元,同比上一年分别增长12.29%、12.28%,全面实现两个“只增不减”。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八:落实重庆市公办幼儿园(含企事业单位、部队、高校、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全区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一、二、三级园分别为每生每年800元、700元、600元,重庆市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全面落实。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九:落实重庆市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严格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按规定在政府网站公示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名单。落实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一、二、三级分别为每生每年800元、700元、600元。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十: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认定标准。公办园保教费一、二、三级收费价标准为最高指导价每生每月600元、500元、400元,普惠性民办园保教费一、二、三级收费标准为最高指导价每生每月800元、700元、600元。建立实施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收费公示制度,对幼儿园收费进行常态化监管。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十一: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2021年区财政局、区教委下发《关于调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及增设延时保育费项目的通知》(涪教发〔2021〕33号),调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增设延时保育费项目。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十二:各类幼儿园无不合理收费。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强化乱收费治理,持续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各幼儿园没有违规收费、跨学期收费情况,未接到幼儿园不合理收费的投诉。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十三: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全面落实重庆市关于公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2025年,全区公办园在编教师平均工资收入7.56万元,非编教师平均工资收入6.08万元,非编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为在编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的80.4%;全区应缴纳“五险一金”的公民办教职工共1493人,实际缴纳“五险”1493人,实际缴纳住房公积金1493人,缴纳率均为100%。各公办园均无拖欠教师工资的情况,未接到公办教师群体关于工资待遇问题的投诉。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十四: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全面落实重庆市关于公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各民办园均无拖欠教师工资的情况,未接到民办园教师群体关于工资待遇问题的投诉。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十五:落实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交通、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教育、公安、交通、卫生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协同联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消防等核心安全领域,实施全链条、常态化安全监管,实现幼儿园安全监管全覆盖和闭环管理,安全风险防控有效。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十六: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无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近两年,我区各幼儿园未发生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十七: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年检制度。加强幼儿园资质审查,制定实施幼儿园“先证后照”审批制度和年检制度,定期更新审批和年检结果并向社会公示。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十八: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实施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制度,统一幼儿园基本信息公示内容、样式,在政府网站和幼儿园醒目位置公示幼儿园基本信息,接受幼儿家长和社会监督。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十九:建立四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2018—2022年,每年均组织各幼儿园开展办园行为自评,随机抽取约50所幼儿园开展区级实地督评,现场向幼儿园反馈意见建议,到2022年全面完成对所有幼儿园的实地督评,实现办园行为督评全覆盖。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二十: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落实到位。全区配备幼儿园责任督学40名,覆盖全部127所幼儿园,责任督学与幼儿园配备比例平均1:3.2。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二十一: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按标准严格幼儿园审批程序,加大对无证幼儿园执法力度。现全区无证幼儿园0所。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二十二:民办园没有上市、过度逐利等行为。我区各民办园没有上市情况,且均为普惠性幼儿园,不存在过度逐利情况。自评结论:达标。

(三)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

指标一: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普遍达到规定要求。全区2017年前规划设计的幼儿园共118所,其中生均园舍建筑面积在10.44平方米以上、生均活动用房面积在8.17平方米以上、生均游戏活动场地在4平方米以上的幼儿园共111所,达标率94.1%。各幼儿园生均玩教具23.3件,生均图书13.7件,充分满足开展保教活动需求。自评结论:基本达标。

指标二: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全区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共9所,其中生均园舍建筑面积在10.44平方米以上、生均活动用房面积在8.17平方米以上、生均游戏活动场地在4平方米以上的幼儿园共9所,达标率100%。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三:区县域内85%以上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全区共有幼儿班640个,其中符合班额要求的大中小班和混合班共561个,达标率87.7%。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四: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全区共有教职工2905人,保教人员2130人,教职工幼儿比为1:6.0,保教人员幼儿比为1:8.2,教职工幼儿比达标的幼儿园120所,保教人员幼儿比达标的幼儿园114所,达标率分别为94.4%、89.8%。自评结论:基本达标。

指标五:公办园没有“有编不补”的情况,将有限的编制资源重点用于保障园长、专业教师、卫生保健员等重点核心岗位人员的引进。全区公办园教师编制602个,已经使用编制551个。加强编制使用管理,有限编制主要用于引进园长、教师、卫生保健员等重点岗位人员。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六:区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全区幼儿专任教师1420人,专任教师幼儿比为1:12.3。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七: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全面落实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定期注册和持证上岗制度,全区专任教师持证人数1420人,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和转岗培训证书的人数1420人,专任教师持证率100%。全区幼儿园长持证人数127人,持有园长资格证的人数127人,园长资格证书持有率100%。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八:落实幼儿园(含民办)园长、保教人员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建立实施幼儿园长、保教人员、卫生保健员、保安、食堂工人等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教师5年累计360学时继续教育合格率100%。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九: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区教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的通知》《涪陵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负面清单(试行)》,实施《涪陵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定期组织开展师德师风集中学习教育和专项督查,各幼儿园全面建立起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十: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没有发生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近2年,我区未发生严重师德师风事件。自评结论:达标。

指标十一:区域内幼儿园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无“小学化”现象。强化幼儿园保育教育管理,深入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各项规定,将幼儿一日活动开展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将“小学化”倾向纳入常态化监管和督查督导内容。全区没有对幼儿园“小学化”问题的投诉。自评结论:达标。

三、主要做法与经验

(一)不断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一是落实“以政府举办为主”的办学体制,持续增加公办园学位。2016年以来,全区总投资3.17亿元,共实施32个公办园建设项目,新增公办幼儿学位9570个,建成以涪陵区幼儿园、城区第五幼儿园等为代表的一批优质城区公办园,以焦石中心幼儿园、白涛中心幼儿园等为代表的一批优质乡镇中心园,在近几年的民办幼儿园关停潮中成为承接适龄幼儿就读的主力。二是落实“公民办并举”的发展思路,全力支持社会力量办园。政府及主管部门通过减免租金、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民办园建设涉及的城市行政性、服务性收费及供电、供水、供气等方面,均与公办幼儿园享有同等待遇。三是强化小区配套园建设管理。区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认真做好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教育、发展改革、规划资源、住房建设等部门各司其职,按规定全面落实住宅小区应配建幼儿园措施,经综合验收合格后交由区教委举办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目前,全区共有小区配套幼儿园43所,全部建成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小区配套幼儿园在园幼儿7245人,占比41.6%,成为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的重要力量。

(二)努力破解学前教育发展难题。一是强化资金保障,推动学前教育发展提速。将学前教育事业费、建设项目费以及各类专项经费纳入年度区财政预算,按进度足额拨付,近五年均做到一般公共预算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生均一般公共预算学前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二是强化政策保障,鼓励和引导民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对提档升级的民办幼儿园实行奖励性补助,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对承担幼儿入园任务的民办园进行补助,近五年总投入2903万元。三是强化师资保障,助推公办幼儿园提升办学质量。区委编办大开绿灯保障幼儿园师资,核定公办幼儿教师编制602名,已使用编制551个,主要用于幼儿园长、专任教师和卫生保健员等关键岗位的人才引进,为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引领提升全区学前教育质量提供坚实保障。

(三)聚焦提升学前教育水平质量。一是加强监管抬底线。严格新办园审批条件,常态化开展幼儿园年检,完善幼儿园基本信息公示制度,并将年检结果和基本信息公布在政府网站和幼儿园醒目位置,接受全社会监督。二是规范行为助发展。2018—2022年,按教育部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求,组建督导专家组,对全区各幼儿园办园行为进行现场督评,被督评幼儿园严格按专家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全面整改提升到位。三是专注质量促提升。制定实施《涪陵区幼儿园保教质量考核细则》,从办学理念、一日活动、家园共育等十个方面考核幼儿园保教质量,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倒逼幼儿园不断提升质量,保障在园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四、存在问题

对照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和重庆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指标体系36项指标,我区学前教育仍有一些差距:一是公办在园幼儿占比未全面达标;二是个别公办园非编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未达在编教师的75%;三是部分幼儿园三项面积未全部达标;四是部分幼儿园教职工、保教人员等配备不足。

五、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区将继续坚持优质均衡、公益普惠发展方向,不断优化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统筹推进教育改革发展。今年上半年,我区已启动实施《涪陵区扩大公办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推进普及普惠区创建工作方案》《涪陵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专项经费补助方案》,拟每年投入专项资金682万元,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通过购买民办园学位、派驻公办园干部教师、严格按公办园标准收费及统一管理,对公办园非编教师工资收入、幼儿园教职工“五险一金”进行补助等措施,补齐创建短板、提升学前质量。方案全面落地后,预计到今年秋期,全区公办园幼儿占比将提升到51%以上,公办园非编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占比、“五险一金”缴纳率、教职工和保教人员幼儿比等指标也将全面达标,以优异的基本面争创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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