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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2015/2022-00307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2-06-01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市涪陵天立杨家学校名称、举办者、办学地址变更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涪教委办〔2022〕201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市涪陵天立杨家学校名称、举办者、办学地址变更的批复
字 号:

李渡教管中心:

你中心提交的《关于重庆市涪陵天立杨家学校名称等变更的请示》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精神,按照《重庆市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渝教民发〔2018〕4号)规定,经请示市教委和区政府,区教委对重庆市涪陵天立杨家学校申请事项进行了现场及综合评估,符合变更要求。经研究,同意:重庆市涪陵天立杨家学校名称由“重庆市涪陵天立杨家学校”变更为“重庆市涪陵立达学校”;举办者由“汤传伦”变更为“重庆市涪陵区神州天立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办学地址由“重庆市涪陵区江北街道大渡村4社”变更至“重庆市涪陵区聚源大道188号”。

请你中心接此批复后,督促学校及时到区民政局、区发改委、银行等部门办理变更手续;指导学校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校园安全、招生规模等监督管理。

请立达学校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严格按照核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要求和内容,悉心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完善设备设施以及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办学质量。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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