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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2015/2023-00015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3-02-10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市涪陵区高升课外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名称、办学场地变更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涪教委办〔2023〕13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市涪陵区高升课外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名称、办学场地变更的批复
字 号:

崇义教管中心: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经机构申请,区教委组织专家组综合评估,同意重庆市涪陵区高升课外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名称由“重庆市涪陵区高升课外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变更为“重庆市涪陵区高升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办学场地由“重庆市涪陵区实验路7号浪琴屿1号楼4-2”变更至“重庆市涪陵区崇义街道迎宾大道57号附4号3-1、3-2号贵博瀚林学府1号车库负1-商业1、商业2”。

请你中心接此批复后,督促培训机构及时到相关部门完善变更、备案等手续,加强对培训机构的日常管理。

请重庆市涪陵区高升艺术培训有限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严格按照核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要求和内容,悉心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创新思路,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打下坚实基础。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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