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仁教管中心: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经机构申请,区教委组织专家组综合评估,同意重庆市涪陵区禾木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办学场地由“重庆市涪陵区滨江路文化馆(两江广场负一楼)”变更至“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49号万泉丽旌苑第三层”。
请你中心接此批复后,督促培训机构及时到相关部门完善变更、备案等手续,加强对培训机构的日常管理。
请重庆市涪陵区禾木艺术培训有限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严格按照核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要求和内容,悉心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创新思路,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打下坚实基础。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