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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2015/2023-00192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3-06-29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重庆市涪陵区承启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涪教委办〔2023〕141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重庆市涪陵区承启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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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枝教管中心: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市教委等六部门《重庆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规定,经机构申请,区教委重新审核,同意设立:

重庆市涪陵区承启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开展非全日制非学科类教育培训,举办为营利性培训学校,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许可证编号:250010270001119。

请你中心接此批复后,督促培训学校及时到相关部门完善注销及重新登记、备案等手续,督促培训学校进一步完善设施设备以及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培训学校教育教学、校园安全、招生收费等的管理。

请培训学校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严格按照核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要求和内容,悉心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创新思路,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打下坚实基础。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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