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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2015/2025-00174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5-04-01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市派乐多课外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涪陵教委办〔2025〕73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市派乐多课外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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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枝学区管理中心:

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六部门印发《重庆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重庆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要求,经重庆市派乐多课外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申请,区教委审核、研究,同意重庆市派乐多课外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名称由“重庆市派乐多课外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变更为“重庆市涪陵区长美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办学地址由“重庆市涪陵区荔枝街道经桥路18号(翔正丽湾)K幢19-1”变更为“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49号(万泉丽旌苑)第3层”;举办者由“胡建琼、吴丹”变更为“重庆西南美育文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胡建琼”变更为“孟捷”。选择登记为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非全日制非学科类教育培训,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许可证编号:250010270001399。原重庆市派乐多课外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编号:150010270000299)作废。

请荔枝学区管理中心接此批复后,督促该培训机构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指导培训机构进一步完善设施设备,加强师资建设,认真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提升办学水平。

请重庆市涪陵区长美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接此批复后,于60日内完成重新登记营业执照、建立银行监管账户、入驻全国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等事宜,逾期未完成,此批复作废。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20254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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