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门
街  镇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2015/2025-00175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5-05-26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重庆市涪陵区新航向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涪陵教委办〔2025〕141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重庆市涪陵区新航向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的批复
字 号:

崇义区学区管理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精神,按照市教委等六部门印发《重庆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规定,经机构申请,区教委审核,重庆市涪陵区新航向艺术培训有限公司达到办学基本条件。经研究,同意设立重庆市涪陵区新航向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开展非全日制非学科类教育培训,举办性质为营利性培训机构,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许可证编号:250010270001449。

请你中心接此批复后,督促培训机构及时到相关部门完善注销及重新登记、备案等手续,指导培训机构进一步完善设施设备以及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培训机构教育教学、校园安全、招生收费等的管理。

请培训机构接此批复后,于60日内完成重新登记营业执照、建立银行监管账户、入驻全国监管平台,逾期未完成,此批复作废。办学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增强依法办学意识,依法规范办学行为。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2025526日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