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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2015/2025-00191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5-07-29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市涪陵李渡旭美幼儿园终止办学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涪陵教委办〔2025〕194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市涪陵李渡旭美幼儿园终止办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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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学区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注销重庆市涪陵李渡旭美幼儿园办学许可证的请示》已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经审查,同意重庆市涪陵李渡旭美幼儿园(法定代表人:何冬梅,办学许可证号:250010260000558)终止办学,注销办学许可

你中心接此批复后,督促该园及时到区民政局、银行等部门办理相关办学手续的注销事宜。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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