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学区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注销重庆市涪陵李渡旭美幼儿园办学许可证的请示》已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经审查,同意重庆市涪陵李渡旭美幼儿园(法定代表人:何冬梅,办学许可证号:250010260000558)终止办学,注销办学许可证。
你中心接此批复后,督促该园及时到区民政局、银行等部门办理相关办学手续的注销事宜。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