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编制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归口管理涪陵电大工作,综合管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各类民办教育学校办学。
3.管理全区普通教育经费。
4.负责全区小学、初中教师的资格认定,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资福利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聘任制。
5.管理全区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的教学、考试及教育扶贫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教育教学改革及教育科研工作。
6.编制教育体制改革方案,实施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督导、评估和考核工作。
7.承担全区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和自学考试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实施办法;承担各类社会化考试的组织、管理、推广、实施及服务工作。执行国家和市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开考计划;负责市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引进海外及其它非学历考试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是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16个科室: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宣教科、计财科、基教科、综合教育科、体卫艺科、督导室、退管科、安稳办、高招科、自考科、工会、机关党委、团工委、关工委。另设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委纪检组。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2021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613.50万元,支出总计2613.5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2.72万元、增长40.5%,主要原因是:(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665.8万元;(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为零,较上年减少3.1万元;(3)其他收入增加90.52万元;(4)年初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减少0.5万元。收入总计包括本年收入合计2612.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万元。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2608.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万元。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261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3.22万元,增长40.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刚性支出的收入及办公楼大型修缮。(1)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665.8万元;(2)其他收入的考试考务费收入增加90.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27.94万元,占85.3%;其他收入384.56万元,占14.7%。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260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8.72万元,增长40.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刚性支出及办公楼大型修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1.34万元,增长67.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性基本支出428.5万元、追加公用经费362.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7.5万元,占89.6%;项目支出271万元,占10.4%。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万元,增长400.0%,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中用于考试考务工作经费未达到支付条件。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27.9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62.7万元,增长42.3%,主要原因是追加人员零星增资及调增人员目标考核。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27.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5.8万元,增长42.6%,主要原因是人员刚性支出增加,社保福利以及离退休人员休养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1.34万元,增长77.3%,主要原因是追加人员经费,追加公用经费用于办公楼大型修缮。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7.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5.8万元,增长42.6%,主要原因是人员刚性支出增加,社保福利以及离退休人员休养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1.34万元,增长77.3%,主要原因是追加人员经费,追加公用经费用于办公楼大型修缮。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为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经费只占总收入的85.2%。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2052.15万元,占9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1.63万元,增长89.9%,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性刚性支出及公用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1.09万元,占4.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8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年平均在职人数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49.44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0%,主要原因是年平均在职人数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35.25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67.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0.69万元,增长40.6%,主要原因是人员刚性支出增加,社保福利以及离退休人员休养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857.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7.63万元,增长82.6%,主要原因是为改善办公条件增加了日常维修等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维修维护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7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5万元,下降9.6%。同时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05万元,下降61.9%,主要原因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88万元,主要用于区教委机关公务活动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2万元,下降2.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9万元,下降16.8%,主要原因是严格公车管理,公车使用严格审批程序。
公务接待费5.8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教委及各区县教委对我委工作的指导和考试考务督导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3万元,下降16.1%,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陪餐人数,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委机关继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公务接待管理相关制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车保有量5辆;国内公务接待63批次620人次,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4.68元,车均维护费1.1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1.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8万元,增长73.6%,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及“双减”政策的落实导致会议费大幅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3.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02万元,下降34.3%,主要原因是大量培训由线下培训改为线上培训导致培训费用下降。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7.0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维修维护费、差旅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7.63万元,增长82.6%,主要原因是改善办公条件搬迁办公楼增加维修维护费、疫情防控需要增加人工劳务费、办公设备更新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7.35万元全部是下属事业单位及学校的采购数据,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7.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1.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1.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1%。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机关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271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通过绩效自评所有项目都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教委机关没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869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