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按照国家发布的课程标准和市制定的课程计划组织实施小学义务教育教学活动。
2.加强德育工作,注重品行培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责任感和行为习惯。
3.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文化、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实践活动,提高文化艺术素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4.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科学评测教学质量,推广科研成果及成功经验。
5.依法承担未成年人学校教育和保护有关工作。
6.履行校园安全教育、安全管理职责。
7.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依法治校,建立现代学校制度。
8.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教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涪陵城区第一小学校下设机构有:城一校办公室、城一校教导处、城一校教科室、城一校少先队大队部、城一校总务室、城一校安稳办等机构。涪陵城区第八小学校下设机构有:城八校办公室、城八校教导处、城八校教科室、城八校少先队大队部、城八校总务室、城八校安稳办。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涪陵城区第一小学校、涪陵城区第八小学校及崇义教管中心本级3个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8908.43万元,支出总计8908.4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315.82万元、下降79.9%,主要原因是涪陵城区第八小学校迁建工程今年减少土地成本补偿费等,减少了收支。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8828.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315.82万元,下降80.0%,主要原因是涪陵城区第八小学校迁建工程今年减少土地成本补偿费等,收入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516.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074.58万元,另城一校和城八校实行课后延时服务后,增加其他收入274.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54.03万元,占96.9%;其他收入274.83万元,占3.1%。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79.57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8806.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337.86万元,下降80.1%,主要原因是涪陵城区第八小学校迁建工程今年减少了土地成本费和工程款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411.15万元,占27.4%;项目支出6395.66万元,占72.6%。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1.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04万元,增长27.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12月份的课后服务费还没有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633.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5590.65万元,下降80.5%,主要原因是涪陵城区第八小学校迁建工程今年减少了土地成本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54.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516.07万元,下降70.6%,主要原因是涪陵城八校迁建工程今年减少土地成本费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81.22万元,增长411.46%,主要原因是城八校迁建工程2021年拨工程款,年初没有预算,另追加了退休一次性补助、工资变动、抚恤丧葬费、补发2020年离退休健康休养费和2020年在职目标考核奖。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9.57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52.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517.12万元,下降70.6%,主要原因是涪陵城八校迁建工程本年减少土地成本费40856.58万元和增加部分工程款、退休一次性补助、抚恤丧葬费、零星增资、补发2020年离退休健康休养费和2020年在职目标考核奖。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90.17万元,增长385.2%,主要原因是城八校迁建工程款年初没有纳入预算,另追加了退休一次性补助、工资变动、抚恤丧葬费、补发2020年离退休健康休养费和2020年在职目标考核奖。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0.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集中改厕专项拨款有一部分未达到支付条件。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7715.66万元,占9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92.24万元,增长530.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支付涪陵城八校迁建工程进度工程款、退休一次性补助、抚恤丧葬费、零星增资、补发2020年离退休健康休养费和2020年在职目标考核奖。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65.68万元,占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7.93万元,增长111.3%,主要原因是决算中社会保障含离休人员的工资支出、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当年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费及一次性死亡抚恤丧葬费等。
(3)卫生健康支出147.28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教职工的医疗保障缴费等与年初预算数持平,无变化。
(4)住房保障支出124.36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教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费与年初预算数持平,无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11.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95.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7.53万元,增长28.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绩效工资及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以及一次性死亡抚恤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5.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8万元,增长227.3%,主要原因是增加福利费和工会费的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会费、福利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74.5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本年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了15074.5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三公”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0.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8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教师培训人次。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1项,涉及资金6395.66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现将绩效目标自评表公布,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通过绩效自评所有项目都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800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