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编制全镇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管理全镇普通教育经费。
3.负责全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审、工资福利等人事管理工作。
4.管理全镇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学、考试及教育扶贫工作,组织指导全镇教育教学改革及教育科研工作。
5.按照区教委教育体制改革方案,实施对全镇各学校的教育督导、评估和考核工作。
6.承办区教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涪陵区南沱镇教育管理中心组成部门,内设3个科室:办公室、财务室、综合室。
下辖4个单位:南沱镇初级中学校、南沱镇中心小学校、南沱镇中心幼儿园,南沱镇关东小学校。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3,224.55万元,支出总计3,224.5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6.17万元、增长16.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79.83万元,事业收入增加17.92万元,课后服务费增加45.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1.01万元。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3,163.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1.87万元,增长19.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79.83万元,事业收入增加17.92万元,课后服务费增加45.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64.13万元,占96.9%;事业收入53.89万元,占1.7%;其他收入45.14万元,占1.4%。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61.39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3,158.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1.85万元,增长16.7%,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增加214.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52.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7.59万元,农林水支出减少1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8.34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减少16.01万元,其他支出减少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5.32万元,占87.5%;项目支出393.51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5.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2万元,增长7.0%,主要原因是部分课后延时服务在2022年1月发放。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25.5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93.12万元,增长14.4%,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79.8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31.01万元,结转和结余减少55.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64.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9.83万元,增长18.6%,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拨款增加211.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拨款增加252.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拨款增加7.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拨款增加8.3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72.32万元,增长62.0%,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拨款增加1,172.32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1.39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5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9.79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增加151.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52.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7.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8.3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37.99万元,增长59.2%。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增加1137.99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5.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2万元,增长7.0%,主要原因是部分课后延时服务在2022年1月发放。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育支出2,223.53万元,占7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3.87万元,增长68.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903.87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33.39万元,占1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4.13万元,增长78.2%,主要原因是将退休教师健康休养费计算其中。
(3)卫生健康支出160.5万元,占5.2%,与年初预算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142.39万元,占4.7%,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66.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66.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0.09万元,增长26.6%,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增加276.93万,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增加252.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分别增加7.59万元和8.34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没有用于公用经费使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01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财政下拨了疫情防控资金,本年度没有。本年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01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三公”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三公”支出,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费用。本年度培训费支出9.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3万元,增长22.2%,主要原因是各单位培训活动举办增多。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0项,涉及资金393.51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如有)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通过绩效自评,所有项目都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735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