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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2015/2022-0029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2-10-12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中心小学校2021年度决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中心小学校2021年度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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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遵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2.实施小学学历教育、幼儿保教保育。

3.管理本单位教育经费。

4.管理本单位教学、考试及教育扶贫工作,组织本单位教育教学改革及教育科研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5个科室:总务处、教导处、安稳办、工会、少先队。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决算数据为涪陵区龙潭镇中心小学校、涪陵区龙潭中心幼儿园、涪陵区龙潭新村九年制学校、龙潭镇第一小学校、龙潭镇第二小学校的汇总数据。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3,614.96万元,支出总计3,614.9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0.28万元、增长17.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收入支出和延时服务收入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3,435.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1.47万元,增长21.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收入和延时服务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54.46万元,占94.7%;事业收入93.76万元,占2.7%;其他收入87.42万元,占2.5%。此外,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179.32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3,430.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5.63万元,增长18.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959.41万元,占86.3%;项目支出471.58万元,占13.7%。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83.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4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分项目经费在下年度支出以及延时服务费结转到下年度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33.7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15.99万元,增长13.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收入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54.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1.92万元,增长18.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收入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68.9万元,增长63.9%,主要原因是发放上年度在职人员年度目标考核奖、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以及项目经费收入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9.32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36.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2.81万元,增长18.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90.98万元,增长63.1%,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在职年度目标绩效、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以及项目经费收入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7.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08万元,下降45.8%,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部分项目经费在本年度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2,682.24万元,占8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2.33万元,增长90.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在职年度目标绩效和退休健康休养费在本年度发放以及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34.86万元,占1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65万元,增长5.9%,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71.36万元,占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148.08万元,占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64.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56.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9.75万元,增长24.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在职年度目标绩效和退休健康休养费在本年度发放。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公用经费8.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安排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资本性支出、对企业补助和其他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74万元,下降100.0%。本年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74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经费支出。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未安排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培训安排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车辆,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3项,涉及资金471.58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现将绩效自评表公布,详情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通过绩效自评所有项目都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电话:023-72118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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