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实施小学学历教育。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遵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3.管理本单位教育经费、编制、岗位工作。
4.管理本单位教育教学、教育扶贫等工作,组织本单位教育教学改革及教育科研工作,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科学评测教学质量。
5.完成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6个科室:总务处、教导处、安稳办、督导处、工会、少先队。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3457.33万元,支出总计3457.33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20.15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新进教师增加及财政保障力度加大。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3355.1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30.44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新进教师增加及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35.21万元,占93.44%;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219.97万元,占6.56%。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2.15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3326.2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72.77万元,增长5.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930.27万元,占88.10%;项目支出395.99万元,占11.9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31.0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7.38万元,增长56.6%,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因实施进度安排结转至下年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35.21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8.38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财政拨款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33.2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37.73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教师工资标准调整及专项补助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1.15万元,增长36.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年终目标考核绩效工资、义务教育阶段保障机制、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等项目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33.2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98.08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支出执行到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1.15万元,增长36.7%。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调整增加相关项目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资金全部按计划执行完毕。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2138.72万元,占68.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3.95万元,增长21.2%,主要原因是调整增加年终目标考核绩效工资、学区管理工作专项、义务教育阶段保障机制、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等项目。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25.79万元,占23.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4.38万元,增长188.7%,主要原因是退休教师健康休养费、退休教师一次性补贴等未纳入年初预算,为年中调整预算项目。
(3)卫生健康支出146.86万元,占4.6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1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调出等原因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21.84万元,占3.8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6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调出等原因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39.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88.5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02.19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教师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50.7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51万元,增长9.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水电费及培训费等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30万元,增长17.7%,主要原因是彩票公益金安排的乡村少年宫项目资金增加。本年支出2.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30万元,增长17.7%,主要原因是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执行完毕。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数持平。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数持平,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公务车购置经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数持平,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经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数持平,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数持平,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二级预算单位,未安排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8.4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87万元,下降18.1%,主要原因是培训规模及人次略有调整。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单位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车辆,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办公用纸的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7项,涉及资金395.98万元。
1.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见附件3表10-1)
2.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3表10-2)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郭俨颖,023-72118029。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中心小学校2024年度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