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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2015/2025-00298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5-11-04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财务核算管理中心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财务核算管理中心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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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全区各中小学的教育经费管理,在“四权不变”(即: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财务收支审批权、债权债务主体不变)的原则下,代理学校预算内外财务收支业务,并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以乡镇和直属学校为预算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2.协助各预算学校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每年的预算口径,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和财务收支的实际情况编制单位预算计划,并监督按批准的年度预算计划执行。

3.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编制财务相关报表,真实、准确、及时地提供各预算单位有关会计信息。

4.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管理全区中小学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非经营性统一收据领取、缴存、核销工作。

5.负责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收集、整理、装订各中小学预算单位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并在保管、使用一年后按规定程序移交各中小学校归档管理。

6.按有关规定办理其它财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设党支部、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6934.70万元,支出总计6934.7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99.14万元,主要原因是自2022年1月开始,我区教育系统全面实行预算一体化管理,以前由本单位代为列支的部分项目经费现全部调剂到相应学校自行列支,导致2024年度我单位收支降低。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6715.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27.71万元,主要原因是自2022年1月开始,我区教育系统全面实行预算一体化管理,以前由本单位代为列支的部分项目经费现全部调剂到相应学校自行列支,导致2024年度我单位收支降低。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79.25万元,占99.46%;事业收入13.10万元,占0.2%;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2.88万元,占0.34%。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19.47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6793.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21.18万元,主要原因是自2022年1月开始,我区教育系统全面实行预算一体化管理,以前由本单位代为列支的部分项目经费现全部调剂到相应学校自行列支,导致2024年度我单位收支降低。其中:基本支出531.28万元,占7.82%;项目支出6261.91万元,占92.18%;经营支出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1.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7.93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大了资金支出的力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679.25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2559.74万元。主要原因是全面实施一体化后,原部分由我单位代编的预算支出分解到相关学校,由学校自行组织收支,导致收支较上年大幅降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79.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59.74万元,主要原因全面实施一体化后,原部分由我单位代编的预算支出分解到相关学校,由学校自行组织收支,导致收支较上年大幅降低。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5412.5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部分不能细化的项目预算在我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再根据相应的标准分配到校,因此较年初预算会有大幅降低。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79.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59.74万元,主要原因是全面实施一体化后,原部分由我单位代编的预算支出分解到相关学校,由学校自行组织收支,导致收支较上年大幅降低。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5445.5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部分不能细化的项目预算在我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再根据相应的标准分配到校,因此较年初预算会有大幅降低。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实行预算一体化后,当年的财政预算指标年终由财政统一收回,不再结转到次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6616.41万元,占99.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5433.6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部分不能细化的项目预算在我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再根据相应的标准分配到校,因此较年初预算会有大幅降低。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4.08万元万元,占0.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6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新增在职人员2人,再加上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基数政策变化,基数增大,年中追加了相关资金,导致较年初预算有所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9.89万元,占0.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导致支出降低。

   (4)住房保障支出8.87万元,占0.1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导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7.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1.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5.9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所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06.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8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降低。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工会费(定额部分)、职工教育费(定额部分)、福利费(定额部分)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5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加大了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力度,尽量减少公务用车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67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本单位新购车辆,车辆维护费用较大,今年紧缩了相关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和2023年度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和2023年度均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运行及维护。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本费用,较上年减少2.2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为23年新购入电车,较上年燃油费、维修费等减少。

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部门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减少0.4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x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5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主要在单位内部开展会议,未发生相关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2.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87万元,主要原因加大了外出培训的管理力度,未必要不外出参加,尽量紧缩相关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办公用纸的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见附件表10-2)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表10-3)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潘锋,023-72862343。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教育财务核算管理中心2024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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