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门
街  镇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2015/2025-00304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5-11-04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新妙中心幼儿园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新妙中心幼儿园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字 号: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依据国家制定的《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结合本园实际,制订和执行教育工作计划,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2.科学开展幼儿教育工作,培养幼儿健康生活的态度和行为习惯,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3.配合家庭、社区,共同为幼儿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4.严格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他有关卫生保健制度,做好幼儿心理和生理卫生保健工作。

5.依法承担未成年人学校教育和保护有关工作。

6.履行校园内安全教育、安全管理职责。

7.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依法治校,建立现代学校制度。

8.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教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涪陵区新妙中心幼儿园下设党建办公室、园长办公室、后勤办公室、财务室、安稳办、保教办公室、保健室等。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2024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只有重庆市涪陵区新妙中心幼儿园,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720.55万元,支出总计720.55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8.22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新增加教师一名、教职工薪级晋升以及上级补助了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补助经费所以收入增加。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615.9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3.95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幼儿人数减少导致保教费和课后延时服务费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4.82万元,占77.09%;事业收入123.45万元,占20.0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7.66万元,占2.87%。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4.61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602.3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4.62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增加用于户外环境打造维修费用、新增加教师工资发放、教职工薪级晋升,教师培训费等。其中:基本支出497.74万元,占82.64%;项目支出104.60万元,占17.36%;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8.2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3.60万元,增长13.0%,主要原因是该笔费用为保教费收入的结转结余以及延时服务部分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74.82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95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新教师工资发放,教职工薪级晋升、教育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医保、社保、公积金缴纳,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4.8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3.95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是新教师工资发放,教职工薪级晋升。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34万元,增长27.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新教师工资发放,教职工薪级晋升、教育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医保、社保、公积金缴纳,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4.8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3.95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新教师工资发放,教职工薪级晋升主要用于医保、社保、公积金缴纳,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34万元,增长27.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新教师工资发放,教职工薪级晋升主要用于医保、社保、公积金缴纳。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363.09万元,占76.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24万元,增长24.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保安专项经费、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补助、学前公用经费、学前贫困资助等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0.65万元,占14.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70万元,增长76.9%,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变化与缴费基数的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20.89万元,占4.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9万元,增长0.9%,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变化与缴费基数的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20.19万元,占4.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2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变化与缴费基数的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1.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4.0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52.09万元,增长14.8%,主要原因是新增加教师一名、教职工薪级晋升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用于发放职工工资、绩效、交纳社保、发放家庭贫困幼儿生活等。公用经费7.9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61万元,增长8.3%,主要原因是教师培训次数增加以及本园妙妙集市、美工坊等环境打造办公费用增多。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学校办公用品、教学用品、教职工差旅费、培训费、水电费、维修维护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发生会议费用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4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19万元,下降56.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优化培训计划,聚焦核心业务培训需求,减少了非必要的外部培训场次,同时充分利用内部师资开展线上培训,降低了培训成本。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见附件3表10-2)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3表10-3)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703955。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新妙中心幼儿园2024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