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涪陵职教中心始建于1963年,是公办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学校校地面积167亩、校舍面积8.34万平方米,现有教学班96个、学生4178人;有在编教职工164人,其中研究生学历专任教师16人、高级教师60人(含正高级教师1人)、“双师型”教师128人、市区骨干教师48人、重庆市名师1人、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章2人。涪陵职教中心实施职业高中教育、技工教育,成人教育,职业中专,职前职后培训,职业技能等级鉴定前培训,毕业生就业推荐,住所:重庆市涪陵区太白大道2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00102739800612P,法定代表人:袁甜桂,开办资金:22850万元,举办单位: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二)单位构成
1. 办公室:在党委书记、校长及分管副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处理日常校务、党务工作事宜。
2. 教务实习处:在校长及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艺体教育工作;具体负责学生实验、实作、教学实习和实作设备建设管理工作;配合德育处,寓德育于教学之中。
3. 学生处:在校长及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班级管理工作、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卫生管理工作、、学生自主管理工作以及学生资助管理等工作。
4. 安全稳定办公室:在校长及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以及信访等工作。
5. 招生就业指导处:在校长及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与安置、毕业生顶岗实习、职前职后技能培训、校企合作等工作。
6. 总务处:在校长及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的总务后勤工作及勤工俭学工作。
7. 教育科研处:在校长及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的教育科研工作。
8. 信息中心:在校长及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的信息化工作。
9. 国际交流与校企合作处:在校长及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校企合作、涉外工作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10. 专业部:学校设置了5个专业部,分别是建筑信息部、旅游商务部、机电汽修部、学前艺术部、升学部,专业部是学校落实教育教学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和提高教学业务水平的基础组织,以学校管理为重心,围绕学校工作重点,根据学校及各科处室工作安排,开展教育、教学、教研、人事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554.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74.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28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24.5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744.58万元,事业收入减少2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554.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2759.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3.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4.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7.2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24.5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61.3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6.76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74.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74.66万元,比2022年增加744.5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7.50万元,比2022年增加741.34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增加716.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5.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4.90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7.2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缴纳,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17万元,比2022年增加3.24万元,主要原因是遗属补助增加3.24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等重点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涪陵职教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 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1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已回收等待报废1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阚龙彪
联系方式:18983596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