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编制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归口管理涪陵电大工作,综合管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各类民办教育学校办学。
(3)管理全区普通教育经费。
(4)负责全区小学、初中教师的资格认定,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资福利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聘任制。
(5)管理全区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的教学、考试及教育扶贫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教育教学改革及教育科研工作。
(6)编制教育体制改革方案,实施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督导、评估和考核工作。
(7)承担全区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和自学考试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实施办法;承担各类社会化考试的组织、管理、推广、实施及服务工作。执行国家和市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开考计划;负责市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引进海外及其它非学历考试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构成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是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16个科室,另设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委纪检组。下辖5个直属事业单位,各级各类学校361所。本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包含下属5个事业单位及126个独立法人学校(园)。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74819.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5188.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9748.5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3187.6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5529.28万元,上年结转1133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0286.4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2928.74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增加1098.85万元,事业收入减少680.66万元,其他收入减少255.27万元,上年结转减少7520.6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74350.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231487.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33.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402.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394.69万元,其他支出3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0755.2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9229.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653.6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5188.7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188.75万元,比2023年减少292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265.35万元,比2023年减少11413.3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人员大幅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保缴费、公积金缴纳,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9923.4万元,比2023年增加1663.61万元,主要原因是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增加、新增项目等,主要用于义务教育阶段保障机制、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资助、校园安保等重点工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万元,与2023年持平。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26.88万元,比2023年增加1.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及2023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6.28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6万元,比2023年增加2.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公务用车一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07.09万元,比上年增加732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将机关运行经费、各级各类培训经费、教育活动经费全额纳入预算,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大幅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98.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9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1.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9923.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上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杨平勇
联系方式:023-72866199。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