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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2015/2024-0002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4-03-04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中心小学校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中心小学校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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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实施小学学历教育。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遵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3)管理本单位教育经费、编制、岗位工作。

   (4)管理本单位教育教学、教育扶贫等工作,组织本单位教育教学改革及教育科研工作,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科学评测教学质量。

   (5)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所属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403.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67.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其他收入136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31.1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71.1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增加 0万元,其他收入增加1万元,上年结转减少6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403.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1876.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0.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5.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31.1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33.5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4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67.9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7.91万元,比2023年减少7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7.51万元,比2023年减少73.51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减少46.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3.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6.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6.6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社保、公积金缴纳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0.4万元,比2023年增加2.4元,主要原因是遗属生活补助支出增加。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中心小学校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安排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车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上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袁鑫

联系方式:023-72118029。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中心小学校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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