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门
街  镇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2015/2026-00025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6-03-12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中心小学校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中心小学校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字 号: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实施小学学历教育。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遵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3)管理本单位教育经费、编制、岗位工作。

(4)管理本单位教育教学、教育扶贫等工作,组织本单位教育教学改革及教育科研工作,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科学评测教学质量。

(5)完成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5个科室:总务处、教导处、安稳办、工会、少先队。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683.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53.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万元,其他收入12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98.76万元,主要是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198.76万元(含工资调标、社保基数上调等),其他收入减少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683.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万元,教育支出2008.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9.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5.83万元,其他支出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98.7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71.6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增加、社保缴费基数上调),项目支出增加27.11万元(新增少年宫项目、宿舍管理经费增加)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53.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53.53万元,比2025年增加198.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3.27万元,比2025年增加173.6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标、绩效工资增加、社保缴费基数提高等,主要用于保障人员经费、社保、公积金缴纳及日常运转支出,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0.26万元,比2025年增加25.11万元,主要原因是宿舍管理经费增加、学区管理专项经费等,主要用于校园安保、宿舍管理、学区教研、少年宫活动等重点工作。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万元,比2025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主要用于购置活动器材、开展课外活动等。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万元,支出2万元,比2025年增加2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5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万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无公务用车,且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26万元,涵盖校园保安、宿舍管理、学区管理、遗属补助、公用经费等5个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本单位无公务用车。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郭俨颖  联系方式:15123623403。


附件:2026年重庆市龙潭镇中心小学校单位预算附表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