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委机关财务室、直属事业单位,各教管中心、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会计法》、《预算法》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强化预算管理过紧日子十条举措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20〕32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教育系统财务收支行为,严守财经纪律,严控单位经费支出,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现就加强各单位财务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守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财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主要责任,须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及各项政策,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规范有效使用单位各项经费,杜绝负债办学。
(一)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各单位应认真梳理本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建立完善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按内控制度实施,禁止流于形式。
(二)规范财务收支流程。各单位的各项收费、收入必须按要求存入相应的单位银行账户,按经费支出使用范围规范支取行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
(三)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各单位须按照区教委及相关部门下达的专项资金文件规定的用途、范围、标准使用,禁止挪用、挤占、超范围使用。专项业务活动完成后,专项资金尚有结余,必须向区教委书面申请预算调整,并由区教委报区财政及相关部门批复后执行,禁止擅自调整挪用。
(四)严控各项经费支出。全区教育系统经费来源渠道明确,各项经费纳入了财政保障、预算政策体系,要按照保基本、抓关键的原则,进一步压缩办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临聘人员数量和经费,除应急救灾和疫情防控外,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各项经费支出有据可查、有标可测,要强化“要支出必须先有预算”“无预算不能先支出”的预算意识,积极营造政府过紧日子的氛围,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支出压减政策,不折不扣落实预算管理规定。
二、强化财务分析,夯实管理工作
(一)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各单位须落实内部资产管理部门,由其专职管理,对所管理的固定资产完成资产登记、增补调换等工作,建立严格的管理责任制度,落实资产使用责任人,严格执行《重庆市涪陵区国有资产处置和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定期会同财务部门进行固定资产清查,遇盘亏盘盈情况,严格执行《涪陵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办法》,保证固定资产账账、账实相符。
(二)定期核对往来款项。各单位必须增强往来款项管理的财务风险意识,制订往来款项管理办法,定期逐项清理各往来款项,往来债权采取“谁经办、谁负责催收”,往来债务采取“谁经办,谁负责申请付款”的原则,同时要加强对各往来款项的分析,凡有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不需支付的,要积极收集证据,履行核销手续。
(三)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各单位须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规定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加强收费票据管理,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严禁乱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并按规定进行结算,严禁以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线上教学为由擅自设立收费项目。
(四)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各单位要积极开展预算整体绩效管理工作,树立资金效益意识,设立资金预算绩效目标,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各单位于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做到财务报表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并结合本单位年初预算及本年追加预算计划,认真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及财务分析工作,促进国家政策法令及规章制度的实施,为各单位提供管理决策依据。每学期期末各学校要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一次财务管理工作会,对本学校经济活动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的剖析,针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及整改措施,不断提升学校的财务管理水平。
三、加强财务监督,建立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加强自身财务监督;区教育财务核算管理中心要认真履行核算监督职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加强财务管理;区教委督导室按照内审计划,将严控经费支出,健全及执行内控制度的情况作为内审监督重点,强化预算约束,对违反财经纪律、规避财政监管等行为,要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依照相关规定移交纪委监委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8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